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人依法在一定時間內拘禁留置法定處所,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中最重的一種處罰,通常稱為治安拘留。
拘留主要適用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嚴重的人。拘留的期限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的七十七項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有四十八項行為適用拘留處罰。
拘留的例外規定:孕婦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歲以內嬰兒的婦女違反治安管理的,不裁決拘留處罰,但是可以處警告、罰款。此例外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的身體健康。
![]() 上海 唐敏峰律師 |
執行主任 執業14年 |
18501560386 |
![]() |
![]() 上海 羅東升律師 |
主任律師 |
18516500148 |
![]() |
![]() 安徽 史微微律師 |
部門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 |
![]() 福建 陳建青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2年 |
18567906376 |
![]() |
![]() 浙江 溫.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1年 |
18667830319 |
![]() |
![]() 廣東 張逸律師 |
副主任律師 |
13016625942 |
![]() |
收藏-轉發-分享給朋友
法律知識
中法網m.hbhongyijixi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