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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確定的
一、如何保證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額來確定的,是經過科學測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關管理規定 ?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條: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強調:建設工程合同雙方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包范圍、質量安全要求、工期、價款及支付方式、變更要求、驗收與結算以及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避免因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造成合同糾紛。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低造價和壓縮工期。
實踐中,如果壓縮工期會導致施工方成本增加,施工方可以業主違約為由提出索賠。
2、計算施工工期有兩種方法
①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歷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歷工期”;例子:計劃工期300個日歷,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結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歷天數的和。
②從全部日歷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規定采用日歷工期,以便于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于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
三、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證措施有哪些?
1、建立三級控制的施工計劃保證體系
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的進度保證體系,以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為基礎的多級計劃執行體系,使施工計劃的每一個節點,每一個線路都做到層層有計劃、人人有目標、事事有人管。
2、落實分包責任
本工程建設規模較大、勞務施工隊較多,只有將控制點細化到各分區的分項工程中去,才能保證控制點落實的實效性。因此,擬通過合同條款將項目各分部工程的進度要求落實到相關分包,使進度保證體系實現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3、建立項目進度責任制
加強對項目經理、副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的進度考核,簽訂責任狀,定期按計劃目標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4、編制三級網絡計劃
在施工中項目部將分級編制網絡計劃來控制整個工程的施工。
一級網絡計劃
根據工程總工期控制工程各階段里程碑目標;
二級網絡計劃
根據各階段分項工程的工期目標控制分解成分部目標;
三級網絡計劃
控制指導每月主要工序生產控制月計劃和周計劃。通過對關鍵線路施工編制標準工序,建立計劃統計數據庫,利用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對工期進行全方位管理。
5、制定派生計劃
工程的進度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系統工程,涵蓋了技術、資源、商務、質量、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根據總控工期、階段工期和分項工程工作量制定出技術保障、商務合同、物資采購、設備定貨、勞動力資源、機械設備資源等派生計劃,是進度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最遲完成或最遲準備的插入時間原則,制定各類派生保障計劃,作到各項工作有備而來,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業主不可以隨意,任性的要求施工方改變工期,雙方應有個合理的計算方式以上已經提及,施工方也要合理的進行規制,保證建筑施工工期如計劃進行,隨意縮短,隨意延長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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