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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非法集資案件的復雜性,我們這樣給您解釋一下,多數的非法集資當中是將傳銷,合同詐騙還有一些其他違反我國經濟管理制度的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給受害者造成了一種假象。盡管非法集資的犯罪嫌疑人,國家可以通過相關制度懲罰,而給受害者帶來的損失是無論通過哪種懲罰手段都沒辦法彌補的。所以您一定要知道,一般非法集資借助哪些常用的手段?
一般非法集資借助哪些常用的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
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率甚至高達幾百倍。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用后集資人的錢兌付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的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為幌子,欺騙群眾投資。
4、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信任。
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作廣告等加大宣傳,騙取群眾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貸員人頭熟、關系多等身份優勢騙取群眾信任。
5、利用網絡,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或設在異地,發展人頭一般用代號或網名。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誘騙群眾上當。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在潛逃前還發布所謂通告,要下線人員記住自己的業績,承諾日后重新返利,借此來穩住受騙群眾。
6、利用精神、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不斷擴大受害群體。
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低風險、高回報勸說下參與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以高額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有些已經加入的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有的連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過,造成親情反目,導致人間悲劇。可見,一般非法集資借助的手段都包括,利用普通老百姓還尚未熟知的一些理財概念,同時再由犯罪嫌疑人滿口胡謅的進行混淆,使得普通公民難以辨別清楚其真實性。而且非法集資中的多數投資項目根本都是虛假的,簽訂的合同屬于詐騙合同,近年來網絡平臺也淪為了非法集資的犯罪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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