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工傷鑒定沒做上班影響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時間有明確規定,即“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規定。你的受傷是在兩年前,且并未做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就失去了可以享受相應工傷待遇的依據,這對你來說應該是個教訓。由于你兩年前受的傷現在開始暴露后遺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你已經失去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機會,但你仍然可以要求單位為你申請做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如果單位同意并接受,那么你還是可以根據認定及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的。二、工傷傷殘鑒定怎么做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2)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5)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6)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如果想要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必須要做工傷認定。只有具有鑒定機構提供的傷殘等級,才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工傷認定申請也有時間限制,因此您如果發生工傷事故,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工傷認定。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企業職工社保補繳流程是什么?
現階段人們找工作時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而不考慮自己的長期發展。并且對自己原單位繳納的社保不清楚、不了解。這個時候很多人的社保并沒有及時的補繳而是斷了社保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失。那么企業職工社保補繳流程是什么?下面我將詳細的解釋清楚。企業職工社保補繳流......·
自己做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傷您都不陌生。在生產和生活中,我們在進行勞動時,有時會不可避免的受傷。在工作崗位或者因工作而受到傷害的這種情況,就叫工傷。如果我們受到了工傷,不能再繼續工作,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我們的合法權益也是受到保護的。但是,企業必須在認定自己是工傷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
一、司法鑒定與工傷鑒定哪個賠償高...
一、司法鑒定與工傷鑒定哪個賠償高?沒有可比性,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的依據不同,鑒定機構不同,適用范圍不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是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重點是因為傷殘對勞動能力的影響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勞......·
工傷重傷鑒定標準的法律規定
在工傷鑒定中,出現傷殘情形比較嚴重的就可能被認定為重傷。對于工傷重傷的鑒定標準,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才能屬于工傷重傷。下面,我們為您整理了工傷重傷的內容。工傷重傷鑒定標準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
南京房產律師事務所
南京房產律師熟悉房地產開發、轉讓、租賃、抵押、拍賣、征用、拆......
·
陸某某等四人在高速公路上碰瓷案
辯護詞 -陸某......
房屋租賃在我們生活中是很常見的,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這我們也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一、在我國代通知金含加班費嗎?代通知金計算包含津貼不包括加班費代通知金的工資標準是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法......
交通事故的處理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以后,需要事故責任方對認定的結果進行簽字認可。交通事故發生以......
租房合同糾紛解決措施有哪些?一、租房合同糾紛解決措施有哪些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
·
姓名權內容有哪些
姓名權內容有哪些在我國,姓名一般都是由父母確定的,很多人都覺得只是一個代號而已,沒有實際的作用。但是法律是賦予了公民姓名權的。那么姓名權包含了哪些內容呢?今天整理了相關資料,供您閱讀了解。姓名權一般包含以下內容:一、姓名變更權指自然人...... 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什么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
離婚往往涉及財產的分割,一般情況下離婚的話財產都是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不過也有例外的情況,比如由于一方的過失(外遇、家暴、......
被繼承人立遺囑的有哪些形式遺囑的形式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
安置房對于一些開發城市或者地區來說是非常常見的,就是城市在進行道路的建設或者是一些其他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時,對于哪些被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