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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節假日,車流量就會劇增,
交通事故發生頻率也會增加。這個時候如果不幸發生
交通事故,廣大車主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在這起
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有哪些?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
根據我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如下:
1、本法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在查明
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
交通事故之間的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與
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
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
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
交通事故責任。”
2、本法第十八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3、本法第十九條:“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
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
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4、本法第二十條:“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5、本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
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由上述分析可知,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主要遵循我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四種責任,根據不同的責任承擔不同的后果。我們提醒您在節假日高峰期需要注意出行安全,同時遇到
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張,冷靜處理。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您可以咨詢江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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