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當夫妻
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到相關的財產的分割的問題,此時財產分割的原則可以按照夫妻間約定的情形來進行分割,但是有時候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也可能會出現要求分割財產的情況,下面給您說說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條件有哪些,分割原則是怎樣的?
一、分割的條件
有關婚姻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還是可以依法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后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2、在夫妻
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
二、分配原則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
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
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
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但是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來說,一般是不能夠進行財產的分割的。而且對于
離婚的時候財產。的分割,也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則進行,一般來說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存在過錯,那么對于財產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配偶下落不明,只要求離婚不對配偶申請宣告...
配偶下落不明,只要求離婚不對配偶申請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對配偶應當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17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因此,配偶......·
國家賠償法精神賠償是否存在?
法律的不斷完善,以至于國家賠償這個法律出臺,也正因為有這個法律的存在,以至于保障了公民們的生活。然而國家賠償法精神賠償是否存在,這個問題在人們心目中留下了一個疑問。接下來就為您介紹國家賠償法中是否存在精神賠償這個說法,希望能幫助到您了解更多有關這個問題的知識。......·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費用,程序是怎樣的...
近年來,離婚現象是十分常見的,在訴訟離婚之中,需要按照標準書寫訴狀,并向繳納一定的費用之后,法院才會受理該離婚案件。這里指的費用也即訴訟費,你是否知道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費用呢?我們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離婚程序是怎樣的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一、去法院起訴......·
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現在很多未婚男女在結婚前都要求做婚前財產公證,這樣不僅可以明確各自的財產權利范圍,也能有效地避免日后雙方因婚前財產問題而出現糾紛。但是對于很多人來說,他們還是不了解到底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下面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
·
中山市看守所
中山市看守所位于廣東省中山市南區馬嶺村16號,也叫中山市五桂山......
·
大竹離婚律師凌燦偉發表的民事離婚起訴狀3
原告:韓某某,女,漢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碼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