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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

眾所周知,要是夫妻協議
離婚的話,在簽訂了
離婚協議書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離婚手續。但如果是訴訟
離婚的話,此時應該去哪里
起訴離婚才好呢?這點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我們就來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一、去哪里
起訴離婚
1、
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二、異地應去哪兒
起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異地
起訴離婚有三種情況: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
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
起訴要求法院判決
離婚;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
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
離婚或判決
離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
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
離婚。在
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
起訴,事先搞清楚自己應該去哪里
起訴離婚,否則法院不具有
管轄權,那即使提起了訴訟,法院也是不會受理案件的,這樣也只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而在打
離婚官司的時候,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其實都是可以委托我們的專業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的。
⊙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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