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股權轉讓后之前的債務誰負責? 股權轉讓后之前的債務誰負責一、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我國法律明確設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 ·法院傳票沒有收到會開庭嗎? 法院傳票沒有收到會開庭嗎一、法院傳票沒有收到會開庭嗎如果法院傳票沒有收到的,人民法院不會開庭。對于雙方當事人的民事糾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話,人民法院是需要向被告送達傳票的,然后需要依法開庭審理,作出判決。調解書應當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別人代收。二、傳票的送達方式《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一、勞動合同法年休假的規定是什么? 一、勞動合同法年休假的規定是什么?我國《勞動合同法》對于年休假沒有規定,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由對年休假的詳細規定。例如,對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勞動合同法》是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經濟補償等方面的規定,關于“員工年假的事宜”,主要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進行規定。1、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定職工連續工作(連續工齡不要求是本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 ·2023減刑假釋規定細則的詳細內容是什么 2018減刑假釋規定細則的詳細內容是什么?為進一步規范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程序,確保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合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對減刑、假釋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的減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級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的減刑建議書后一個月內作出裁定;(二)對被判處無 ·一、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 一、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