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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專注于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建筑工程、房產糾紛、土地糾紛、行政訴訟及相關刑事辯護等專項法律服務,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提示:二手房的法律風險較高,為了避免買到問題二手房,在買之前可以來咨詢律師,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給你審查合同,寫合同,降低風險。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受人要步步小心,任何的疏忽或過于自信都將可能面臨合同解除或無法接續履行的風險,祝大家早日順利買到心儀的好房子!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提示:這兩種二手房不要買!
1.小產權房:多半是農村土地的非法使用
.。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然后向外出售的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包括兩種方式,即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城市居民從事建設依法使用國有土地,農村居民每戶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村的土地不能用于非農用途。
2.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這種房子的戶口是被凍結的,房管部門不會辦理過戶手續。買了這種房子的容易產生糾紛,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建議,這個坑就不要去入了。一般這種一兩年內拆遷的房子,在各地的房地產交易都有記錄的,可以先查一下。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購房技巧--看產權人信息
如果出賣人是房屋產權人,一定要詢問清楚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購買(婚前婚后以取得結婚證時間為準),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就不用擔心產權問題,如果是婚后購買,但僅僅登記在出賣人一方名下或者登記在配偶一方名下,就要慎重對待了, 當著出賣人的面,給其配偶打電話,詢問確認其是否同意出售,并一定要切記錄音!很多人疑惑的會問這個事有那么重要嗎?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為什么呢?從法律上來講,房屋為出賣人夫妻.同財產,如果配偶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出賣,出賣人一方就構成無權處分,無權處分不會導致合同無效,但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也就是說最后你還是買不到這個房屋
.。但是如果錄音了,配偶也同意出賣了,配偶一方以后如果再以不知情或不同意出售房屋要求解除合同,就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了。目前大量的房屋交易,由于房屋價格大幅上漲,出賣人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后又反悔,很多人均以無權處分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請求解除合同,所以買受人一定要慎重,讓出賣人無機可乘
.。
如果登記在出賣人與配偶雙方名下,一般出賣人與配偶需要同時出面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協議,如果一方不出現,僅僅出示授權委托書,也要電話確認核實并錄音,因為僅憑出賣人一紙授權委托書,無法核實是否為配偶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出賣人不是房屋產權人,一定要詢問與房屋產權人的..,是父母?子女?代理人?債權人?從律師的角度來講,不管出賣人是否出示了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或者授權委托書或者債權法律文書,均應當面與房屋所有權人電話確認并錄音,在房屋所有權人知情并同意出售的情況下再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也不晚
.。如果無法聯系房屋所有權人,寧可白跑一趟另行再簽,也不要貪圖一時之快,為日后留下陷阱。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離婚過程中哪些房產無法分割?
案例:邱女士和丈夫2005年結婚。在2007年邱女士和丈夫付全款買了一套小戶型,經過商議,合同上購房人寫的是他們女兒的名字
.。后來因丈夫頻繁出差不顧家,邱女士提出離婚。財產分割時,兩人對這套房子的歸屬爭執不休。邱女士認為,女兒跟隨自己生活,房子應當歸自己。丈夫提出,房子實際仍然是夫妻.同財產,應該一人一半
.。房子到底是誰的呢?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提醒:根據法律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本案中,邱女士的女兒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她和丈夫均無權處分。即使孩子歸邱女士撫養,也并不意味著房子歸邱女士所有,房子仍是孩子的
.。另外在離婚時,其他幾類房屋也不能分割:1、用他人身份購房的;2、買二手房未過戶的;3、受贈、繼承未過戶;4、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5、購買商品房未及時辦理產權證的;6、自建房未審批的;7、房改房產權未到位的
.。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拆遷安置房
拆遷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市區戶籍(包含從事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
隨著城市化步伐的推進,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也有被納入拆遷范圍。為了解決被拆遷人的居住問題,政府修建了專門的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價格比商品房優惠
.。
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
.。但主要考慮的還是被拆遷房屋的面積問題,或者人口問題。針對離婚案件中目前爭議的情形分析如下:
1.婚前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后被拆遷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補差價問題,也不存在房屋變更登記在夫妻二人的名下,這種被拆遷安置的新房應該是個人財產,因為財產的性質從根本上說是婚前個人財產演變過來的
.。如果存在房屋補差價,所補的差價是夫妻雙方.同出資的,這就需要分析被拆遷房的價值和所補的差價在整個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補差價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有財產
.。對于婚后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價問題,都應該是夫妻.有財產。
2.婚前房產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遷安置后,安置房登記在兒女名下的,這需要參考贈與房屋的情形,即《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22條的規定
.。
3.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遷安置的。首先,需要考慮婚后拆遷安置時,是否存在出資問題,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產權,如果是婚后.同出資,取得一定產權的,對這部分房屋產權就是夫妻.有財產;離婚時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當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如果沒有出資問題,只是房屋拆遷后繼續承租的,離婚時雙方都有承租的權利
.。對這部分問題相關的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
最后需要提到的一個難點問題是,關于婚后用個人的財產出資購買的房屋,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屬于夫妻.同財產。大部分的人認為是個人財產,其理由是,購買房屋的資金屬于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的性質并不因婚姻而改變,這和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一樣,結婚無論多少年,婚前房屋仍然是個人財產;但也有認為是夫妻.同財產的,其理由是如果雙方事先沒有書面約定的,就存在贈與的可能,畢竟此時的..是夫妻..。筆者認為認定為個人財產更妥。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房產登記給未成年子女 父母離婚無權分割房產
去年,我與丈夫花120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當時由于我們正鬧離婚,我們一致同意購房后將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算是贈與給孩子,這樣一旦離婚也能給孩子留下一套房子作為補償。如今,雖然在親戚們的多次勸說下,我們也為維系這段婚姻做了種種努力,但已經徹底走到了離婚的邊緣
.。請問,我們一旦訴訟離婚,如果丈夫反悔給孩子購房,他能要求分割這套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嗎?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點認為:對此類情形,在審判實踐中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按照物權法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書來確定,此類房產屬于父母贈與未成年人,離婚時夫妻雙方無權分割。另一種觀點認為不能僅僅按照產權登記確認權屬,還應該審查購房時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最高院相關..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持第二種觀點,認為不動產物權的登記分為對外效力和對內效力,對外效力是指應根據物權公示公信原則,善意第三人基于對登記的信賴而與登記權利人發生的不動產交易行為應受到法律保護,對內效力是指應審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來確定真正的權利人。“在實際生活中,夫妻雙方.同出資購買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種考慮而將房屋產權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并不意味著該房屋的真實產權人即為未成年子女,而應審查夫妻雙方購買房屋時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真實意思表示確實是將購買的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應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如果真實意思并不是將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那么離婚時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同財產處理比較適宜。”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離婚后前夫拖欠房子貸款 女方會被銀行追償嗎?
如果離婚時男方要房子,他承諾獨自歸還貸款,但是銀行不同意涂銷女方的貸款..,離婚后男方還不起貸款,銀行能不能向已經離婚的女方追償呢?被追償會有什么后果?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說,在離婚糾紛中,分割房產的處置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房子歸一方,由獲得房子一方補償另一方。二是如果雙方都要房子,采用競價方式,價高者得
.。三是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過.拍賣房屋后分割房款。
但是.走拍賣流程會將房屋價格拉得比市場價格低,一般不建議采用。因此,如果雙方都沒有能力支付對方補償款,可以協商一致把房子賣掉,.同分割房屋出售款。
如果銀行不同意涂銷另一方的貸款..,根據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銀行是可以向夫妻雙方.同追償
.。如果雙方均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進行拍賣抵押房屋清償貸款。如果已經離婚,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南京市江寧區二手房律師談未登記房產 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同財產分割
李女士和趙某于2006年登記結婚,婚后生一女
.。因二人感情長期不和,2011年5月李某向.起訴離婚。審理中,趙某同意離婚,并且對女兒的撫養、撫養費的負擔、其他財產和債權的分割、債務負擔爭議都不大,只是對于房產的歸屬爭奪強烈,成為案件爭議的焦點
.。
李某和趙某二人有兩套可支配的房產,其中一套為趙某婚前購買,并辦理了房產證書,登記的權利人為趙某的父母。第二套為二人婚后購買,2011年初交付使用,房產證現在辦理過程中
.。原告李某在訴訟中請求第二套歸自己所有
.。
被告趙某的代理律師認為,..套房產為婚前財產,且登記在趙某父母的名下,不屬于李某和趙某的夫妻.同財產。第二套房產雖然是二人婚后購買,但還沒有取得房產登記
.。根據《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產屬于典型的不動產,所以房產所有權的設立即原被告(李某和趙某)對房產享有所有權以房產登記為條件;現在房產還沒有進行登記,所以原被告對此房產還不能享有法律認可的所有權。既然原被告對房產還不享有所有權,故不能作為夫妻.同財產分割
.。
李某的代理律師指出,趙某有..套房產可以居住,而李某離婚后沒有其他房產可以居住,所以第二套房產應歸李某所有
.。第二套房屬于夫妻.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李某和趙某購買第二套房產所用的錢,就是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工資和生產經營收入,此房產雖然沒有進行登記,但是現實存在,屬于財產的范疇。并且此房產是二人合法收入的轉化形式,屬于夫妻.同財產,應該依法分割。
.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后提出,《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第1款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根據此規定,并且結合本案件趙某還有其他可以居住的房產事實和《婚姻法》照顧婦女權益的原則,最后確定第二套房產暫由李某居住使用。
由此可以看出,沒有進行登記的房產,在離婚的案件中可以不作為夫妻.同財產分割,先確定由一方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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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構成犯罪條件都有哪些 不作為構成犯罪條件都有哪些不作為,是指行為人消極地不去實施自己有義務實施且能夠實施的行為。不作為是人的消極行為,但不是所有的消極行為都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由“不作為”的定義可知,刑法上的不作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不作為犯罪成立的前提條件。這里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四個來源:(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這里的“法律”包括狹義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規等)(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這類義務以行為人具有某種身份或從事某種業務并正在
執行為前提。(3)法律行.
審查起訴羈押辦理
逮捕手續是強制性的嗎
一、審查
起訴羈押辦理
逮捕手續是強制性的嗎?審查
起訴羈押辦理
逮捕手續是強制性的,
逮捕手續主要就是
逮捕證,沒有
逮捕證的話,公安機關是無權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但新《刑事訴訟法》第93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也就是說,在審查
起訴階段是否需要羈押是根據檢察院的審查結果決定的。二、審查
起訴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傷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
交通事故損傷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
交通事故,交強險限額內的賠償由
保險公司承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補償。《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
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根據上述規定,交強險限額范圍內的.
夫妻離婚后對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
離婚后對債務如何承擔(一)共同債務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
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
法院判決。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存續期間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職務及其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具體包括: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為一方或者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履行共同義務所負的職務;家庭在生產經營中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負連帶責任。(二)個人債務夫.
個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案標準 個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司法機關在查處貪污、受賄、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按數罪并罰原則處罰;差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不以巨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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