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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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第三看守所
因犯盜竊罪被抓的犯人農某,由于在看守所內待審期間表現良好,而獲酌情輕判。據了解,農某是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實施后,廣西首府南寧市獲法院從輕判決的第一人。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農某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其本人認為可能會重判。被羈押后,他在看守所自覺遵守監規,工作積極主動,主動維護監管秩序,視為犯罪有明顯的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
鑒于農某在看守所待審期間的良好表現,主動報告獄情,消除監內安全隱患,為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為進一步加強看守所對在押人員的管理,有效打擊“牢頭獄霸”,促進在押人員遵守監規、服從管教、悔過自新,保障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南寧市第一看守所根據在押人員羈押期間的表現制定了在押人員羈押期間表現考核辦法考核評定在押人員的表現。考核評定采取日記載、周小結、月評定的方法進行,評定表在監室內公示后由看守所內勤存檔。看守所認定在押人員羈押期間的表現具有酌情從重或者從輕情節的,客觀真實地提出書面意見,由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審核后分別報送公訴、審判機關作為量刑參考依據之一[中法網網]。
看守所出具了農某羈押期間的待審從輕處罰評定意見,由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審核后分別報送公訴、審判機關作為量刑參考依據之一[m.hbhongyijixie.com]。請法院量刑時予以考慮,從輕處罰[m.hbhongyijixie.com]。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審判時,結合農某在羈押期間的表現,判決時,給予農某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農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