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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一、什么情況下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具備共債的共同意思。如夫妻共同簽字,或一方簽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認。第二、具備“日常性”與“合理性”的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擔的債務。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
二、什么情況下產生的債務一般屬于個人債務?..、夫妻一方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第二、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第三、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的債務
.。第四、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的債務
.。第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所負擔債務
.。
第六、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債務條件的個人債務。
三、夫妻離婚時,女方是否可以主張少分擔夫妻債務?
離婚時對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保護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在平等分配的基礎上適當考量女方利益及婚姻過錯情況,對女方予以照顧符合目前司法實踐的具體做法。
四、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分居或提起離婚訴訟后,夫妻一方新形成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能夠證明該債務基于雙方共同意思產生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五、司法解釋規定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具體包括哪些類型,應該如何判別?
一般包括日常生活消費、日常精神消費、日常投資性消費以及為贍養老人、教育撫育子女的合理花費等,應該結合夫妻的家庭生活水準、借貸的目的等因素綜合衡量,如果一方擅自對外高額借款,借款后自己揮霍浪費,嚴重侵害另一方的財產權益,該借款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
六、如果夫或妻一方不認可對方的借款等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離婚時應該由誰提供證據?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主張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應該由主張共債的夫妻一方承擔舉證責任,而且主張共債的夫妻一方屬借款方、對錢款的支配及去向更容易說明
七、夫妻一方在外經營,另一方并不參與經營活動,是否屬于“共同生產經營”?
共同生產經營雖強調“共同性”,但“共同性”并非指夫妻雙方實際共同處理經營事務,而是指夫妻雙方將經營活動納入其家庭意志范圍,經營收益也作為其家庭收入的來源,滿足此種條件也屬于共同生產經營
.。
八、夫妻一方隱瞞另一方對外經營,且經營所獲得利益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離婚時,因經營所負擔的債務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如果夫妻一方隱瞞另一步對外經營,經營所獲得利益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原則上不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債務一般由舉債方自己承擔
.。
九、夫妻以自己設立的公司名義借款,借款后將所借款項用于家庭的,是否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款之規定,夫妻一方或雙方以自己設立的公司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債權人如果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該債務應由公司以及夫妻財產共同償還
.。
十、如果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偽造共同債務,侵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如何救濟?如果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節輕重可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一方有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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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糾紛的法律依據是怎樣的
離婚財產糾紛的法律依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
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
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
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
協議發生糾紛提
起訴訟的,人民
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男女雙方
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
協議的,人民
法院應當受理。人民
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
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第十條.
男負債離婚還能索要賠償嗎
男負債
離婚還能索要賠償嗎男負債
離婚,對方是可以索要賠償的。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另一方始終不知道的,在
離婚時,對于這種債務由一方負擔還是由雙方共同負擔是由債務的性質決定的。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以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
協議負擔,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判決。一、
離婚債務情況及處理上面臨的問題由于
離婚當事人的職業、文化層次、經濟條件、所處環境的不同,加之長期以來的家庭矛盾造成的復雜心理,以及種種各異的
離婚原因,當事人在
離婚時,對債務的主張常.
離婚財產分配
協議有民政局章嗎?
離婚財產分配
協議有民政局章嗎民政局是沒有資格對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對夫妻財產的分割可以
協議或者訴諸
法院。要對財產予以界定。
離婚予以分割的財產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權人的財產,如公有租賃住房,是不能予以分割的。財產分為一方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僅就夫妻共有部分能予分割。民政局是沒有資格對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對夫妻財產的分割可以
協議或者訴諸
法院。在民政局
協議離婚,可以暫時不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殘廢軍人最新優撫政策是怎樣的? 殘廢軍人最新優撫政策: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時候出臺的最新規定,從2017年10月1日起將會按照新的標準來發放撫恤金,其中:一、殘疾軍人、
傷殘人民警察、
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單位:元/年)一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47410元,因公:42.
專利使用權出資是否交稅
專利使用權是可以出資的,出資也是需要交納一定的稅費的。那么收稅多少呢?話不多說,現在就讓小編來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過小編的講解,大家能夠對這方面的知識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我國相關法律就明確規定了
專利權是可以出資使用的。但是以所有權出資還是一部分權利出自這些,卻存在著爭議。有的人認為只能所有權進行出資,有的人卻認為只能一部分權進行出資。但是不管是哪種出資方式都是被法律允許的,也是正當合法的,應當被人接受。我國的《
公司法》就有這樣的規定:股東是能夠以貨幣的形式進行出資的,更可以用實物,知識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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