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楊紅瓊律師>>律師文集
成都律師經濟合同婚姻繼承財產專業律師:12萬同居保證金亦捆不住露水夫妻的同居案例,為你解讀了相關同居的法律知識。案中兩位當事人約定雙方..破裂不能相處時,12萬為女方所得,其協議的實質是將同居..金錢化。為何會有這樣的事情?法律上應當如何處理此類案件?下面是網為您介紹的12萬同居保證金亦捆不住露水夫妻的詳細內容。
為同居,男方羅某與女方張某立下書面協議,“如果..破裂,不能相處,壹拾貳萬元歸張某所有。”而同居后,兩人最終各奔東西。心有不甘的羅某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張某返還12萬。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判決該協議無效,張某返還人民幣12萬元[中法網]。
羅某和張某均曾離過婚,相似的經歷,讓他們在相識后不久即墜落*河。2004年12月12日,羅某交給張某人民幣12萬元。關于此款,雙方在同居當日立有書面協議,約定為同居..的保證金,“如果..破裂,不能相處,壹拾貳萬元歸張某所有。” 2005年1月7日,羅某搬至張某住處共同生活。為示誠意,羅某將其中國銀行卡、工商銀行卡、建設銀行卡交給張某,并告知密碼。
共同生活了五個月,羅某和張某發現因彼此了解不夠,..不睦,羅某于2005年5月17日搬出另租房居住。羅某為12萬元保證金深感郁悶,因雙方協商不成遂訴至閔行.。
.認為,將12萬元設定為同居..的保證金,男方在同居之前先行給付女方,約定雙方..破裂不能相處時,該款即為女方所得,其協議的實質是將同居..金錢化。用金錢來保證男女同居..的穩定性,不僅違反社會公德,不利于社會穩定,而且有悖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宗旨,此種約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有違公序良俗,應當認定為無效。據此,.判決張某應歸還羅某人民幣12萬元。
。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聯系楊紅瓊律師:
>>電話、手機
收藏-轉發-分享給朋友
©Copyright 楊紅瓊律師
律師文集管理
中法網m.hbhongyijixi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