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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青島某某熱力工程有限公司因與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及劉某某股東出資糾紛一案,訴至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請求依法確認被告劉某某對被告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的出資行為無效。后被告劉某某委托山東坤澤律師事務所楊淑清律師為其一審訴訟代理人,參與案件訴訟活動。
原告訴稱:2012年11月,原告與淄博市某某村委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一份,雙方約定在某某村成立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為居民提供供熱服務。協議生效后,原告籌集了300萬元,委托被告劉某某與淄川區羅村村委按協議約定一起辦理公司登記。但劉某某私自在淄川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一人股東制公司: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現原告特請求.確認劉某某出資行為無效。
被告劉某某辯稱:原告所述的事實與理由均為虛假的,與客觀事實不符。劉某某作為青島鈺鴻熱力有限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多年,經驗豐富,準備將業務拓展到淄博,為此聯系到淄博市淄川區羅村鎮羅村村民委員會,該村承諾將大力支持劉某某及公司的發展。2013年3月21日,劉某某自籌注冊資金300萬元,成立了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
調解經過及結果
.經審理查明,2013年3月,原告提供200萬元注冊資金,被告提供100萬元注冊資金,籌措300萬元注冊資金委托被告將該注冊資金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
后原告與被告發生矛盾,企業自2013年3月成立,公司不能正常開展經營,業務處理停滯狀態,直接影響了淄博市某某鎮的熱力工程建設。經過庭審調查我了解了案件客觀情況后我主動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從法律上和事實上以及從對雙方有利的角度,建議雙方化解矛盾,協商處理糾紛。
我與原被告溝通好后,經淄川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淄川區人民法院出具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2014)川商初字第某某號民事調解書[m.hbhongyijixie.com]。
調解協議如下:
1、由被告將淄博某某熱力有限公司股權(注冊資本)300萬元無條件轉讓給原告青島某某熱力工程有限公司
2、被告在十日內協助原告辦理有關股東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本案案件受理費用10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由原告青島某某熱力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調解思路及技巧: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七條,出資人以不享有處分權的財產出資,當事人之間對于出資行為效力產生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百零六條的規定予以認定。也就是說,在公司等第三人構成善意的情形下,應當適用善意取得制度,該財產可終局為第三人所有,這樣更好地維持公司資本,從而保障交易相對人的利益[中法網]。
調解心得及體會:
在處理公司糾紛案件中,應當注重調解解決,一方面,從公司的社會作用角度考慮,公司作為社會經濟主體,涉及的并不僅僅是股東之間的個人利益,更包括公司債權人、公司員工、消費者等一系列利益相關者的切身利益,其存續和發展對于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甚大,.審理這類案件時,需要考慮公司糾紛對社會經濟秩序的沖擊,盡可能維持公司的存續。另一方面,從股東之間發生矛盾的目的考慮,股東希望通過訴訟能把公司的矛盾解決,通過.能夠幫助對立雙方把爭論焦點放在雙方真正的利益上,從而有利于糾紛的根本性解決。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認為處理公司訴訟案件,應當注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要從大局出發,在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要著重考慮如何使雙方損失都降到最低。在本案中,如果單純確認出資無效,勢必會影響到整個淄川某某熱力有限公司的運營。
楊淑清律師,山東坤澤律師事務所主任、設立人。執業十余年,秉承“修身養性、懲惡揚善”的理念,為大家提供法律服務。咨詢電話:13176674887。楊淑清律師, 會員,山東省 會員,濟南市 會員。
擅長法律事務: 婚姻家庭、繼承析產、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和房地產、刑事辯護、民商合同、債權債務、工傷勞動糾紛、保險合同、損害賠償、公司法務等法律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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