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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律師成都 繼承律師楊紅瓊律師談幾種常發生誤解的遺產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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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紅瓊律師談,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中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甭毠せ攫B老保險個人賬戶具有強制儲蓄性質,是屬于個人所有的,繼承額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參照該條規定,醫保個人賬戶內的資金也是屬于個人所有的,也可以繼承。
商業保險金分為財產保險金和人身保險金。這兩種不同的保險的繼承原則是:
1、財產保險可以繼承
由于財產保險中不涉及受益人的指定問題,所以財產保險金屬于被保險人的全部遺產,可以根據被保險人生前訂立的遺囑或者法定繼承的規定進行全部繼承。
2、人身保險金的繼承視情況而定
人身保險當中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給付給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可以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
楊紅瓊律師談,死亡賠償金是否可以繼承
死亡賠償金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独^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m.hbhongyijixie.com]。
公民因身體受到傷害而死亡,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不在死者遺產范圍,所以,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一般是由與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割處理。
楊紅瓊律師談,單位給予的喪葬費、死亡撫恤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死亡撫恤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兩者都不屬于我國《繼承法》所規定的遺產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實際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扣除后,剩余的喪葬費、死亡撫恤金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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