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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3)邯山刑初字第117號
公訴機關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m.hbhongyijixie.com]。
被告人許某,無業。2009年11月3日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平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2010年4月13日因犯盜竊罪被邯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0年10月3日被釋放[m.hbhongyijixie.com]。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3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被逮捕。現羈押于邯鄲市..看守所。
辯護人李杰民,河北張鳳閣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李某,無業。2001年12月20日因犯盜竊罪被成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2010年4月13日因犯盜竊罪被邯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10月5日被釋放[m.hbhongyijixie.com]。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3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被逮捕。現羈押于邯鄲市..看守所。
辯護人孫玉鵬,河北張鳳閣律師事務所律師[中法網]。
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以冀邯山檢刑訴字(2013)7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許某、李某犯盜竊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指派檢察員賀帥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許某及其辯護人李杰民、李某及其辯護人孫玉鵬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指控,2013年3月6日12時許,被告人許某到邯鄲市..醫院找到被告人李某,二人合謀后,駕駛一輛銀灰色無牌照踏板摩托車,來到邯山區渚河路啤酒廠家屬院,被告人李某在家屬院門口望風,被告人許某用自制的T字形鋼錐將姚某某的艾麗斯牌電動自行車車鎖打開,由被告人許某騎著盜竊的艾麗斯牌電動自行車,行駛到邯鄲市叢臺區東風路三號院附近時,被公安人員抓獲。被盜艾麗斯牌電動自行車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440元,被盜艾麗斯牌電動自行車已退還失主。要求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以盜竊罪對被告人許某、李某進行懲處[中法網]。建議判處被告人許某、李某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上述事實,被告人許某、李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并有被害人陳述、辨認筆錄、被告人供述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許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被告人刑滿釋放五年內又犯新罪,屬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m.hbhongyijixie.com]。二辯護人所提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本院予以采納[中法網]。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許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3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止)。
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3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止)。
罰金自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員 武宏偉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員 王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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