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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推行之后,檢察機關公訴的案件中,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占到百分之八十左右,這個比例是相當高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一方面,確實為國家節省了司法資源,另一方面,對確實有罪的被告人也是有利的[中法網]。
但是,被害人又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特別是在刑附民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沒有法律規定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節,能否對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呢?下面分享一起故意傷害刑附民案件。
被告人扈某與李某認識,因為扈某惡意中傷李某,造謠李某與第三人有不正當男女..。所以李某于2018年3月某日晚上7點左右,與第三人找到扈某家質問扈某。在理論過程中,扈某將李某頸部打傷,李某遂入院醫治。后經鑒定李某傷情為輕傷二級。
公安機關于同年6月對該案立案。經公安機關傳喚,扈某未到案,于是其被上網追逃。直到2018年10月,扈某才被公安機關控制 ,并被取保候審。2019年9月2日,扈某被刑事拘留,9月11日被逮捕。
該案訴到.之后,李某委托我代理此案。在認真看完全部案件材料后,得知,扈某在審查起訴階段已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且該量刑建議對被告人非常有利。因為被告人除了認罪認罰之外,沒有其他法定和酌定的從輕量刑情節。雙方達不成賠償和解協議是因為被告人沒有誠意,只愿意賠償被害人二萬元??墒潜桓嫒嗽谙驒z察機關供述時,卻稱因被害人索要的賠償數額過高,才導致被告人無法賠償被害人。在了解案情后,我深知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要想改變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是很難的。
后經與李某充分溝通,得知扈某在2018年12月曾因打砸李某的店被公安機關處以10日的行政處罰,但不知此行政處罰是否生效。我調取了相關的證據,證實扈某確實受到過行政處罰。扈某曾對其行政處罰決定提起過行政訴訟,但是判決維持行政處罰的行政訴訟判決已在2019年6月生效。因此,我向.提交了扈某受過行政處罰的相關證據,并提交了量刑異議書。經過多次與檢察員、法官溝通,.最終修改了量刑建議,增加了4個月的刑期,.按新的量刑建議做出判決。
被害人在收到判決書的時候非常滿意,表達了對律師工作的認可和謝意[中法網]。作為專業律師,為被害人考慮的再深一點,再細一點,才能 限度地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m.hbhongyijixie.com]。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被害人方一定要委托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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