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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南京民事訴訟律師費標準、離婚官司律師費、南京離婚案件律師費多少、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勞動仲裁律師費、離婚律師費標準等。
南京律師費收費標準速算表,年南京律師收費標準最新版,南京律師費標準最新通知.
南京律師費收費標準根據以下文件制定:
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司法廳文件,蘇價費〔2013〕421號《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司法廳關于調整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物價局(發改委、發改局)、.:
為促進我省律師服務業快速、健康發展,并進一步規范律師服務收費行為,更好地保障律師和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省物價局省司法廳《江蘇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律師服務收費性質、分類和標準
(一)收費性質和分類
律師服務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
1、下列案件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詳見附件1)
.。
(1)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2)代理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
(3)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4)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5)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
(6)代理各類仲裁案件。
2、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
(二)計費方式
律師服務收費分為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以及協商收費。
1、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僅適用簡單案件。
2、計時服務收費及收費標準適用全部法律事務,但必須征得委托人同意和認可,并按照《江蘇省律師服務計時收費規則》規定執行。《江蘇省律師服務計時收費規則》由江蘇省 制定,并報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司法廳備案后執行
.。
3、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數額。
二、律師服務收費相關要求
1、各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履行服務和收費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服務內容、收費辦法以及行為規范進行執業
.。
2、律師服務收費過程中,嚴格按照《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標準(2013年版)》(附件2)確定案件難易程度。嚴格按本文規定認定涉及財產案件標的金額。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嚴格履行委托代理手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在委托代理合同載明收費條款,對收費項目、標準、方式、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等均應予以明確。
3、各律師事務所收費前須到當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規范收費行為,實行委托人自愿委托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不得超標準或自立項目亂收費。實行收費公示,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和相關收費規定。收費使用稅務發票并按章納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4、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 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本通知自2013年12月20日起試行,試行期限2年,試行期間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江省物價局、司法廳關于調整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費〔2002〕378號)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廢止。
南京律師費收費標準附件1:江蘇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表
南京律師費收費標準速算表:
案件分類 收費標準 簡單 訴訟案件 計時收費 其它規定
一、刑事案件
100-2500元/小時
1、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不足30分鐘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折半計算
.。
2、按一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并相加后確定
.。
一、辦理刑事案件收費規定
1、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費一審標準收費
.。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案件一審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4、單獨代理第二審、死刑復核、審判監督及特別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審收費標準收費。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
.。
二、代理民事案件收費規定
1、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反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審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
2、代理本訴同時代理反訴案件的,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3、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顯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釋
.。
三、其他收費規定
1、委托方為境外或港、澳、臺的,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臺地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2、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
3、律師事務所需要赴省內其它城市或外省辦案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經雙方協商和確認,按實際發生金額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收取
.。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
四、下列案件禁止風險代理收費
1、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
2、婚姻、繼承案件。
3、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
.。
4、請求給予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救濟金、工傷賠償、交通和醫療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案件
.。
(一)偵查階段
1000-8000
(二)審查起訴階段
1500-10000
(三)一審階段
2500-20000
二、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
2500-10000
(二)涉及財產
≤1萬元 2500
>1萬元、≤10萬元 4-7%
>10萬元≤50萬元 3-6%
>50萬元≤100萬元 2.5-5%
>100萬元≤500萬元 2-4%
>500萬元≤1000萬元 1.5-3%
>1000萬元≤1億元 0.7-2%
>1億元 0.5%
三、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 2500-10000
(二)涉及財產
按民事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四、仲裁案件
按民事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
南京律師費收費標準附件2: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標準(2013年版)
為準確判定律師事務所受理的訴訟案件的難易復雜程度,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根據《江蘇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制定本認定標準。
一、適用范圍
本認定標準適用于在江蘇省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受理訴訟案件時,準確認定案件的難易復雜程度,準確適用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除以下認定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其余類型的案件均按簡單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一)通用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案件,為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
1、由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管轄的一審案件;
2、符合.、.、公安、司法行政等機關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標準的案件;
3、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4、新類型案件;
5、涉外或涉港、澳、臺的案件;
6、辦案機關決定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參與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譯與鑒定人員參與的簡易案件除外;
7、案情復雜、涉及3個以上法律..的案件;
8、異地辦理(即在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級市行政區劃以外辦理)的非明顯簡易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經委托人認可的作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
(二)重大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1、重大刑事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訴訟案件,屬于重大刑事訴訟案件:
(1)在縣級區域以上范圍內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或引發媒體高度關注的案件;
(2)由地級市以上司法機關負責偵查、起訴、審判的案件;
(3)涉外或涉港、澳、臺犯罪的案件;
(4)單位犯罪的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6)存在群體性、敏感性等因素對社會穩定有較大影響的案件。
2、重大民事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訴訟案件,屬于重大民事訴訟案件:
(1)在縣級區域以上范圍內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或引發媒體高度關注的案件;(2)存在群體性、敏感性等因素對社會穩定有較大影響的案件;(3)涉外或涉港、澳、臺的案件;(4)由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管轄的一審案件
.。
3、重大行政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訴訟案件,屬于重大行政訴訟案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訴訟案件。
(2)在縣級區域以上范圍內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或引發媒體高度關注的案件;
(3)存在群體性、敏感性等因素對社會穩定有較大影響的案件;
(4)涉外或涉港、澳、臺的案件。
(5)由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管轄的一審案件;(6)對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7)對涉及當地重大基礎建設、投資建設及社會公.利益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或重大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三)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標準1、疑難、復雜刑事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訴訟案件,屬于疑難、復雜刑事訴訟案件,南京律師費收費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存在罪與非罪爭議的案件;
(2)存在此罪與彼罪定性爭議的案件;
(3)存在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可能的案件;
(4)涉嫌2個以上罪名的案件;
(5)3人以上的.同犯罪案件;
(6)申訴或申請再審案件;
(7)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安全、黑社會性質組織、恐怖組織、走私、毒品、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破壞金融秩序、金融詐騙、危害稅收征管、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侵犯知識產權、擾亂市場秩序等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案件;(8)涉嫌《刑法修正案》規定的新罪名案件
.。
2、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訴訟案件,屬于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除外:
(1)涉及3個以上法律..或3項以上訴訟請求的案件;
(2)一方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案件;
(3)任意一方當事人人數在3人以上的或《民事訴訟法》第53條、54條、55條所規定的.同訴訟、集團訴訟等案件;
(4)一方證據在20件以上或雙方證據在30件以上證據繁多的民事案件或涉案事實時間跨度超過3年以上的案件;
(5)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再審或抗訴案件;
(6)與行政法律..或刑事法律..有交叉的民事案件;
(7)刑事申訴或刑事再審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8)審判機關在律師事務所所在的地級市以外的案件;
(9)訴訟過程中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執行案件和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案件;
(10)開庭審理超過4次以上或一個審理時間超過18個月的案件;
(11)權屬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人壽保險合同糾紛、代位權糾紛、撤銷權糾紛、招標投標買賣糾紛、拍賣糾紛、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保險合同糾紛、海商合同糾紛、信用證糾紛、期貨交易糾紛、信托糾紛、經營合同糾紛、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提單糾紛、存單糾紛、承包經營權糾紛、票據證據權益糾紛、股東權糾紛、損害公司權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海事糾紛等新類型案件;
(12)適用特殊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
3、疑難、復雜行政訴訟案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訴訟案件,屬于疑難、復雜行政訴訟案件,南京律師費收費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行政訴訟原告在3人以上的案件;
(2)被訴行政行為與民事或刑事法律..交叉的案件;(3)因涉及知識產權、海商海事、稅收等專業的行政訴訟案件;(4)申訴或再審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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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貸款是否涉及股權 并購貸款是否涉及
股權資產并購指并購方通過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實際控制目標公司。
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在并購交易主體、并購交易標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審查要點亦有不同之處,本指引僅對境內
股權并購貸款審查中較易涉及的法律規資產并購指并購方通過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實際控制目標公司。
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在并購交易主體、并購交易標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審查要點亦有不同之處,本指引僅對境內
股權并購貸款審查中較易涉及的法律規一、國有
股權并購本文所稱國有資產并購,指境內并購方通過從國有.
飯店入股合作協議范本的內容?
飯店入股合作
協議范本的內容?一、范文飯店入股合作
協議范本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遵守本
合同條例,并協商一致,達成如下
協議內容:一、出資的數額:甲方出資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 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一、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投資入股方式主要有資金、設備、土地使用權、
知識產權或其他可以評估的財產,是不承認干股的。二、入股合作模式的含義入股投資,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準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
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于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三、入股投資分為以下四種類型: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
并購基金募集方式有哪些
并購
基金募集方式有哪些一、并購
基金的特征1、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
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2、多采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3、一般投資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4、比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
偽造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很多時候,如果在
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偽造了解除勞動
合同證明,不僅在單方面損害了當事人的權益,還會以已經解除勞動
合同拒絕支付相關的賠償金。那么,偽造解除勞動
合同證明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以下,就是的我們為您整理的關于相關問題的介紹,希望能為您提供到幫助。一、偽造解除勞動
合同證明會有什么法律后果?1、因為沒有當事人的簽名,在
勞動仲裁時,當事人可以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并申請鑒定;2、對偽造證據的,可以另案
起訴,人民
法院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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