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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虹口區粵秀路355號,是上海市虹口區...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
律師提示: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不準家屬會見,只有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去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會見、取保候審、申訴、刑事辯護、保外就醫、減刑等法律幫助
.。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相關機構:
上海市虹口區公安分局地址: 閔行路260號靠近吳淞路
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廣中路.地址:中山北一路208號
上海市...虹口分局江灣.地址: 萬安路745號
上海市...虹口分局交警支隊地址: 水電路1888號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被告人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
.。
辯護人認為,從廣義來講,交流創造利益,而利益推動交流。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是一種交流,所以利益的存在是一種自然。如果幾個人,尤其是幾個朋友之間在交往的過程中互相給對方帶來一定的利益,那非但不違反法律規定,相反還是有積極意義的。所以辯護人認為受賄罪中的“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是指為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否定性的利益。而本案中,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為李某謀取了不正當的利益。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為李某謀取的..項利益是向張某說情給李某貸款。曾經作過介紹、甚至曾經給張某打過招呼可能是事實,但這僅僅是為了促成一個有希望的企業良好發展
.。李某以非法手段貸到款項不是被告人能夠預知、能夠控制的。因為審查貸款是銀行的職責,對此,被告人是無權過問的
.。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為李某謀取的第二項利益是被告人找.交涉為李某平息欠款事宜。從案卷材料可知,當時因為經濟糾紛,有人糾結帶黑社會性質的人員,每天在東方之珠在酒店鬧事,致使酒店無法正常營業。辯護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協調各方面力量對此進行處理并最終給予平息是對良好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的維護,是有積極意義的事情,并不是給李某謀取刑法意義上的“利益”。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被告人XXX不構成販賣毒品罪,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1、XXX不具有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在XXX的主觀意識中,其與韓某某屬于男女朋友..,XXX的行為僅僅屬于幫忙代購。
xxxx 年下半年XXX與韓某某經朋友介紹成為男女朋友,XXX照顧韓某某的生活起居,韓某某每次讓被告人XXX幫忙購買毒品時,都是在購買之前事先把錢交付給 XXX,這不符合販賣毒品中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慣,恰恰印證了被告人XXX的行為屬于代購,而這些錢也僅僅包括購買毒品的錢和打車、住宿的費用,XXX并未從中獲取利潤,不存在以營利為目的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雖然XXX的行為客觀上促成了販賣活動的成功,但是其主觀上并無販賣毒品的故意,僅為韓某某幫忙購買毒品用于吸食,根據主客觀相一致原則,以及最高人民.關于印發《 .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中關于毒品犯罪案件定罪問題的規定,行為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代買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數量超過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數量最低標準,構成犯罪的,托購者、代購者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在量刑上,被告人XXX存在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
1、被告人XXX在采取強制措施之后,于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至XX時XX分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當庭自愿承認自己有罪,悔罪表現良好,屬于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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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XX時檢舉揭發了姜某某XXXXXXXXX罪的事實,經XXX區公安分局查證屬實,該局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XXX立功情況說明”法律文書一份,證實XXX有立功表現,屬于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3、被告人XXX僅僅幫助韓某某一人代購毒品,并沒有為社會上不特定的人出售以及代購過毒品,其這種僅向特定人代購的行為并沒有危害到其他人,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應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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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xxx年10月14日,.訊問韓某某筆錄中證實,被告人XXX在被抓獲時持有毒品的行為以及xxx克毒品的數量應當分別屬于“犯意引誘”和“數量引誘”,根據最高人民.關于印發《 .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之規定,應當給予被告人XXX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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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應當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且僅為特定人代購毒品,主觀惡性較小,犯罪產生的后果也相對較輕,以及結合其自愿認罪立功情節,懇請貴院依非法持有毒品罪從輕、減輕處罰,給被告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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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在本案中,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程某為他人謀取了利益:
從被告人收受財物的時間、方式、價值大小等各種情況。發生在春節、中秋節、期間;禮金饋贈的價值也有一定的限度,應是禮物價值相當的互相往來,符合當時當地的禮儀.俗;
從所送財物的價值上看,賄賂數額一般較大,而感情投資的禮金一般數額不大。在本案中,被告人所收受的禮金一般是符合當地送禮的風俗和慣例,基本沒有超出紅包禮金的范疇。
在本案中,送禮方都是逢年過節時所送,是遵循慣例的一種拜年拜節行為,一方面是聯絡感情,另一方面也對一年工作支持的感謝,最多也是希望平時多關照,目的是為了融洽與..,是一種禮節性的表示
.。因此,本案送禮方的目的都是為了聯絡感情,協調..,不是直接有求于程某的職務行為
.。
總之,根據案卷材料,公司老總所送的款項均發生在春節、中秋時節,都是以拜年、拜節的形式所送的。該等款項,發生的時間跨度長,具有持續性與循環性,而且單筆數額都不是很大,符合民間拜節送禮的.俗與慣例。將該等款項認定為受賄,有違傳統與常理,也明顯有悖我國當下社會之禮儀.俗和一般國民的情感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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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被告人張某某沒有犯罪故意
.。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據此規定可以看出: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輕傷的結果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本案中公訴機關的判決書中認定的事實是:一氣之下連續兩次將李某某推倒在地,致李某某輕傷,該事實有被害人范某溫的陳述和證人崔某、盧某的證言等證據證實,且被告人張某某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亦多次供述,以上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被告人張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從公訴機關的這一段認定來看,被告人張某某回家后看到如此情境使被告人張某某產生了傷害李某某的故意和動機
.。而實質上基于被告人張某某的實在,當時只是想讓李某某快點離開,并沒有產生傷害李某某的故意,才實施了推兩下被告人張某某的行為。被告人張某某不可能知道其推受害人兩下能造成輕傷的結果。如果說,被告人張某某真的有傷害其的故意,我想一個四十歲的壯年想傷害一個七十四歲且辦了傷天害理之事后極其害怕的老人應該不會推兩下如此簡單吧?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強奸罪
一審.認定上訴人強行將被害人帶至其暫住地房間與客觀情況不符,被害人去上訴人的住處是自愿的,而非強迫或威脅的。
(1)、9月16日上訴人與被害人通過短信約好一起玩耍,當被害人坐上車后又猶豫不決,不想去,提出要下車,在上訴人承諾不管多晚都送她回來的情況下,她沒有堅持,并不是被害人所說不敢跳。在九月的無錫,七點多鐘天未黑,天氣很熱,乘涼的人很多,人來車往,被害人坐車路過鴻聲街、后宅街,且車要經過錫勤路的新區公安分局崗亭,董弄橋建新聯防二中隊,被害人真的不愿意的話,其完全可以也有能力和條件呼救,并非一審.認定的“陳某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
.。
(2)、當車到出租房外,被害人下車往回走十多米,上訴人追上并勸說,同樣承諾用車回家后,雙方手拉手,一前一后進了上訴人的出租屋里。雙方要通過十多米的通道,且通道兩邊都有人租住,上訴人住在通道的最里面。被害人如果不愿意進去,也有條件、能力呼救,被害人報案說上訴人要殺他,其產生恐懼而不敢呼救的理由顯然不能成立,一審.認定“陳某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沒有任何依據,明顯違背事實的真相。上訴人如果真的象被害人報案筆錄所說:“用力拉我,用力掙扎,拖到門口”這么長的一段路,被害人應該有損傷,但無錫市婦幼保健院的診斷記錄與被害人的報案筆錄第七頁“我體表未受傷”一致,被害人沒有體表傷或任何軟組織損傷。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李某某(包括劉某某,因二人是包煙,簡稱包煙組,下同)與于某某形成.犯,而與焦建軍等其他幾個同案犯(因其是拆煙,簡稱拆煙組)并不構成.犯
.。對于分工的.同犯罪,我國刑法理論將其劃分為組織犯、正犯、教唆犯和幫助犯,雖然刑法條文僅規定了教唆犯,但理論上的劃分對量刑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本案的組織犯是在逃的“老唐”和于某某,正犯就是本案的其余六個被告人,不涉及教唆犯和幫助犯,很明顯,李某某與于某某是.犯,但其與其他幾個被告人是否也必然是.犯?所謂.同犯罪,是指多個人一起實施了同一危害社會的結果,任何犯罪都須主客觀兩個方面一致,.同犯罪也不例外。客觀方面一個犯罪目標將幾個單個行為聯系在一起,各個行為與犯罪結果都有因果..,本案符合這一特點,但是主觀方面呢?.犯必須要求主觀上要有.同的犯罪故意,如何認定.同?首先,從認識因素上說,各個犯罪人不僅要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要認識到有其他人與自己一道在實施該種犯罪;各個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認識到他們的行為與結果之間有因果..且不可分割。其次,意志因素上說,各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同協力實施犯罪;各犯罪人對他們的.同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簡單地說,各個犯罪人必須要有意思聯絡,彼此知曉。本案卷宗中沒有一份證據能夠證實“包煙組”與“拆煙組”有意思聯絡,我們當庭反復詢問所有的被告人,“包煙組”根本就不知道“拆煙組”的存在,“拆煙組”的也不知道“包煙組”的存在,他們也都不能通過組織者于某某來獲悉對方的存在,連生產假煙要經過哪些程序都不清楚,“拆煙組”的如何認識到還有“包煙組”的也在與自己一道在實施犯罪?反之一樣;“拆煙組”的怎么決意與“包煙組”的協力實施犯罪?反之亦然。他們彼此都不知曉,何來意思聯絡?故包煙組與拆煙組互不為.犯,自然,李某某與“拆煙組”的任何一個犯罪人都不成立.犯。公訴人說李某某應該知道焦建軍等拆煙的犯罪人的存在,“應當知道”是法學推理,刑法入刑是禁止不具有排他性的推理;“應當知道”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來支持,它只是公訴方的主觀推測而已;“應當知道”“應當預見”只適用過失犯罪,而不適用故意犯罪,當然也就不適用.同犯罪領域
.。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于某某沒有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的犯罪故意,也沒有與張海軍、周訊、姜林等人.同犯罪的主觀故意。
本案經法庭調查查明的事實說明:于某某只是出于正義的目的,幫助實名舉報的吳某某針對潘剛發布舉報材料,實現公民正常的舉報權利。于某某的行為,既沒有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的動機和目的,也沒有針對伊利股市行情,更沒有針對證券交易市場,因此也談不上擾亂證券交易市場秩序
.。
于某某的動機是單純的,目的是高尚的,只是幫助吳某某實現實名舉報的正當權利。于某某并沒有公訴機關指控的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的主觀故意
.。
實名舉報上市公司高管,不屬于證券交易信息范疇,與證券交易信息風馬牛不相及。
如前所述,辯護人已經從證券交易信息的定義出發,對實名舉報材料與證券交易信息風馬牛不相及的觀點,作了說明,不再贅述。
我們提請合議庭注意以下事實:
1、實名舉報的材料來源于吳某某,而且吳某某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寫了保證書
.。
2、在法庭調查中,我們注意到:其他被告人為了避免材料失實,或者免予承擔責任,在簽署《免責協議》的同時,還要求請律師對材料把關。這一事實,明顯說明被告人在本案中,主觀上應當是沒有編造故意的,也沒有明知編造仍然發布的故意。
3、于某某希望發布的材料,是吳某某的實名舉報材料,不是什么證券交易信息,更不是什么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
4、于某某請求張海軍把實名舉報材料發到正規、合法、權威的《澳門商報》..上,而不是發到其他媒體上。于某某是 媒體人員,知道正規..發布材料是有嚴格手續和審批制度的,如《澳門商報》..,發布材料一定是慎之又慎的,而且是合法的,從內容和形式上都經得起檢驗
.。于某某考慮到張海軍的身份,考慮到《澳門商報》..的權威性、合法性、正規性,才請求張海軍將舉報材料發布到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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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海軍讓周訊在天涯網上發布舉報材料,以及后來姜林根據周訊的要求,又在天涯網上發布舉報材料,均超出了于某某的本意。
6、于某某并不認識周訊,于某某沒有給張海軍什么報酬,也沒有許諾給張海軍、周訊什么好處,更沒有替張海軍墊付什么錢
.。
7、于某某在事件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詆毀伊利集團及其董事長潘剛的主觀故意。我們提請法庭注意:詆毀和舉報是兩個概念,前者是惡意的,而后者是堅持正義的行為
.。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吳某某不是以上公司的全程實際控制人。
吳某某不是上述公司全程的實際控制人,自從吳某某將公司交給李艷慧后,李艷慧不但是法定代表人,而且是實際控制人了。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概念及特征是:
由《公司法》第217條的定義可以看出“實際控制人”是一個箜能性的概念,是一個從結果、從行為外觀推導出的公司控制權的實際行使主體。這一概念有些類似于法國法上的“事實董事”或英國法上的“影子董事”,但在我國公司法的語境下需要作出新的界定。因為我國《公司法》中是將實際控制人作為一個與公司控股股東相并列的主體,并且明確排除了股東身份與實際控制人身份的重合。從我國《公司法》第217條對“控股股東”的定義來看,不僅包括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絕對控股的股東,也包括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相對控股的股東。但是否這一概念就能涵蓋所有具有控制地位的股東呢?筆者認為,股東對公司的控制力主要來源于其出資額和表決權,但不排除在不具備控股地位的股東為公司提供了關鍵性的不可替代的資產(如特殊的無形資產、不可替代的該股東獨有的實物出資等),或者通過章程約定享有特殊權利等情況時也可享有控制權。因此,如果要將所有具有控制權的股東都納入其中,“控制股東”是比“控股股東”外延更廣的一個概念,也能夠更好地與“實際控制人”這一概念相契合。“實際控制人”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彌補法律模型與現實狀況之間的差距,使控制著公司經永管理的主體承擔起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要達到這一目標,實際控制人就應當涵蓋所有有能力控制并實際上實施了控制公司行為的主體。因此,我國《公司法》第217條對實際控制人的“非股東”身份界定是沒有必要的,只要定義為“通過投資..、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即可
.。而且,在目前《公司法》采取“控股股東”概念的情況下,這樣的定義可以把非控股的但享有控制權的股東納入到實際控制人的范疇中去,避免出現概念之間的空白地帶。總之,或者采用范圍更廣的“控制股東”概念,或者取消對實際控制人的非股東身份限定,都可以解決非控股的控制性股東的法律地位問題,避免法律規則的空白和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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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本案是一起涉嫌.同犯罪的案件。對于.同犯罪,以行為人具有.同犯罪行為為客觀要件,具有.同的犯罪故意為主觀要件。本案中,被告人郭某某對祝某某兩次提議對被害人東某某實施加害,一次明確表示不同意,一次未予理會。因此,被告人郭某某是否有.同犯罪的故意上存在重大疑點。本案辯護從對證據的細致分析出發,緊緊圍繞現有證據能否確實充分地證明被告人郭某某有無犯罪動機、是否存在.同犯罪的故意展開論述。
從本案的證據來看,首先,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為報復而慫恿被告人吳某某對被害人實施加害,但是,郭某某和其他實行犯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因此,針對郭某某而言證據僅涉及其和祝某某的接觸情況,較為簡單。其次,祝某某的供述不夠穩定,并不能確切地證明其加害被害人的行為是受到了郭某某的慫恿。再次,被告人郭某某在偵查階段曾做過類似有罪的供述,但其能夠對此做出合理地解釋。復次,本案對被告人郭清云的指控,控方所使用的全部是言詞證據
.。但是,這些言詞證據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不夠穩定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辯護詞在具體分析了郭某某、祝某某的供述后,又從法理的高度對言詞證據的證明力進行了論述,提出了僅使用言辭證據進行定案的風險問題,提升了辯護詞的理論水平,更具說服力。
⊙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證據不足
雖然吳某某仍在堅持其毒品來源于曲某某,但其供述前后不一,且為孤證,沒有其他證據與其相印證;
辯護人認為,在刑事訴訟中,認定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是極為嚴格的,在證據合法的前提下,不但要求做到證據“確實、充分”,而且,還要求證據之間必須相互印證,即證據與證據之間必須形成完整的“鏈條”,同時,還要求具有嚴格的排他性,也就是證據與證據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所得出的結論是唯一的、排他的。否則,證據就不是確實充分,就不能作為對被告人定罪和處罰的依據。而本案據以起訴被告人曲某某的多人口供均為刑訊逼供后的非法所得,且個別案件的證據為孤證,不僅不能形成證據鏈條,而且證據內容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因此,本案起訴曲某某走私、販賣毒品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本案起訴曲某某前三項犯罪事實的證據非法取得、且相互印證的證言均被當庭推翻,起訴第四件犯罪事實的證據為孤證,且前后不一、自相矛盾,沒有其他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印證案件事實的存在,因此應依法判決曲某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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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公訴機關指控曲某某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辯護人不持異議,但曲某某的上游犯罪——顧巖海,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執行,未做罰款,作為下游犯罪的曲某某,在有自首、初犯、退贓等從輕情節的情況下,對其判決應低于顧巖海,應在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量刑判決,否則就與我國《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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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平臺打賞錢可以要回來嗎? 未成年人在平臺打賞錢可以要回來嗎?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以退還,具體規定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抄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
法院應予支持。未成年人在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過程中,通過充值、“打賞”等方式支出的款項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為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才能發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
離婚時過錯方一定會凈身出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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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自愿放棄一切財產,并且簽字了,那么,此條款有效,屬于對自己財產的自愿處分,與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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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
協議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二、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么?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
法院《關于人民
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
法律規定如何寫遺囑的格式? 法律規定如何寫遺囑的格式?法律規定如何寫遺囑的格式?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我患有××××病癥,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1、
房產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
房產×處(評估值××萬元);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3、
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4、銀行存款××元,存于×.
未成年人打賞游戲主播的錢能退回嗎? 未成年人打賞游戲主播的錢能退回嗎?未成年人打賞游戲主播的錢能退回,依據《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父母可以通過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法定代理人不知情向人民
法院起訴,撤銷打賞該民事法律行為。二、未成年簽投資
合同有效嗎?1、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訂立的
合同.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過錯方一般會少分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二、
離婚后還能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
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后雙方可
協議分割或通過
法院訴訟分割:2、
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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