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和單位.。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編造并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市場的虛假信息而為之,并希望這種結果產生。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證券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及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編造并傳播了虛假信息,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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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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