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追訴的具體情形包括: 造成投資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編造并傳播虛假信息;致使交易價格或交易量異常波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其他嚴重后果.。
構成該罪需滿足以下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信息虛假仍決意編造傳播,過失不構成本罪;客觀方面需同時實施編造和傳播行為,且虛假信息必須對證券、期貨交易產生實際影響,如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并導致價格波動、投資者恐慌或重大損失;本罪為結果犯,必須擾亂市場并造成嚴重后果,輕微情節或預測失誤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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