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單位構成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二)主觀方面
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著具有營利的目的。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
(四)客觀方面
本票罪在具體行為方式上表現為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所謂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廢舊物品收購發票、運輸發票、農業產品收購發票等既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又具有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