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就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情節特別嚴重”。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25萬元以上的,即使未遂,也屬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數額巨大”。。
| 中法網>>刑事犯罪專題 |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量刑情節

相關法律咨詢>>更多
相關罪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