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標(biāo)準(zhǔn)
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強迫他人勞動
具體手段包括毆打、捆綁、禁閉等侵害身體自由的行為,或以殺害、傷害等威脅手段迫使他人勞動。
協(xié)助強迫勞動行為
明知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仍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提供其他協(xié)助(如提供工具、場地等),需達到一定規(guī)模或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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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勞動罪立案標(biāo)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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