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或采取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并規定了兩個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條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再次進行了修改,取消了原來的兩個罪名,確定了本罪名。。
構成要件
認定
立案標準
量刑標準
量刑情節
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