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條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追訴標準
(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二)延誤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其他重要郵件投遞,致使他人失去高校錄取資格或者造成其他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的;
(三)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其他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 中法網>>刑事犯罪專題 |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量刑標準

| *事發地: |
|---|
| *手機號: |
|---|
相關法律咨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