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標準
組織、領導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并可并處罰金。
若同時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將按數罪并罰。
《刑法》
第一百二十條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并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