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本罪的,要求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1、必須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
2、必須是擅離崗位叛逃;沒有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不可能成為叛逃行為。
3、必須有叛逃行為,包括兩種方式:一是在境內履行公務期間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務期間叛逃.。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構成本罪的,只需要有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為.。本條原本將“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規定為構成要件要素,但《刑法修正案(八)》刪除了這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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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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