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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街道丁山路(余杭區公安消防大隊旁邊),路線導航:從臨平街道沃爾瑪往西(往星橋方向),藕花洲大街與09省道(喬莫線)交叉路口,不要過09省道的公路天橋,有條交岔路,在路右拐50米就到。
律師提示: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不準家屬探視,只有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刑事律師去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面談了解案情、申請取保候審、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無罪辯護、緩刑減輕處罰、維護合法權益。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相關機構:
杭州市...余杭區分局地址: 杭州市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號
杭州市西郊監獄地址:余杭區閑林鎮閑林東路5號,古蕩公交公司公交346路到錢江水泥廠站下
■走進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是浙江省首批4家、杭州首家對社會開放的看守所。按照公安部要求,今后 2級以上看守所都將陸續向社會開放。這次開放活動有別于以往,將作為看守所一項長期性、廣泛性的活動,向全社會開放。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現有民警49人。月均關押量1300人左右,屬于特大型看守所。目前在押人員近1500人,其中大部分是未判決人員,留所服刑人員260多人。一直以來,該所都將安全放在首位,用心打造“民警用心、犯人安心、家人放心”的三“心”級看守所。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開展社會開放日活動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拘留所開展了“展示法治文明形象”集中對社會開放日活動
.。13名服刑人員家屬、50余名師生和12名群眾分別走進看守所、拘留所參觀。
參觀人員們在解說員的引領下,觀看了宣傳片、宣傳資料和圖片展板,實地參觀了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拘留所的學.生活場所,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窗口服務、權益保障、醫療衛生、內務環境、監內秩序、一日管理、伙食保障、教育培訓、訴訟權益、民警風貌、辦公秩序等情況有了初步了解,并對看守所、拘留所的規范、文明管理給予了肯定。參觀隊伍中還有一部分人是服刑人員家屬,通過本次參觀,他們紛紛表示,“在這樣的看守所里改造他們可以放心了”
.。
對社會開放日活動不僅較全面地向群眾展示了看守所、拘留所規范執法、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同時也通過親情會見、家屬規勸的幫教形式進一步提高了服刑人員教育感化效果,通過法制宣傳、現身說法的形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識、預防違法犯罪的發生
.。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搶劫罪不成立
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并未圍繞非法侵占財物的目的而實施暴力脅迫或其他的人身強制
.。
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財物所有者、保管者或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的人身強制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當場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犯罪的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
.。搶劫罪中的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行為必須在取得財物的當場實施。雖然當場取得財物,但未使用暴力脅迫等人身強制方法,都不構成搶劫罪。
本案中被告人確實對被害人實施了暴力毆打,但這完全是被告人單純的傷害行為,其暴力毆打被害人的動機很明顯,就是要幫朋友打架,幫朋友出口氣。當將受害人拽上車帶離現場(開車約5、6分鐘的路程),在車上,被告人等四人始終沒有再對被害人毆打,威脅,到讓被害人費力下車后,被告人王娟美麗向其要錢時,王娟美麗也沒有使用毆打、威脅的方式
.。關于該節事實無論是被告人自己的供述還是證人的證言、受害人陳述都能夠予以充分證實。
因此,被告人并未為非法占有劫取被害人的財物而實施即時性的暴力脅迫行為,因而不符合搶劫罪犯罪構成的客觀要件。
傷害行為不具有連續性,拽被害人上車,應該認為傷害行為已經結束、完成
.。
綜上所述,被告人的行為完全不符合搶劫罪犯罪構成的主、客觀要件,而且二者之間亦不具有連續性
.。因此,公訴機關搶劫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談非提押證上的調查人員取證。
任何機關,包括公權力機關進行司法活動,都應由法定人員依法定程序進行。任何突破與僭越,都是刑訴法所不允許的違法行為,所獲得的證據應不能為.所采信
.。偵查機關立案后應依法指定某幾位經辦人員進行依法偵查,但不能是聯合辦案,整個偵察局都可能成為案件的承辦人。
筆者從經辦的涉嫌受賄的無罪辯護案件中卻經常意外的發現:訊問筆錄中的訊問、記錄人員不是提押證上當日的提審人員;提押證的登記人員與筆錄上的提押人員不一致。庭審中,公訴機關或出庭檢查員會試圖以提押登記時疏漏了筆錄人員強行解釋,但問題是,提押證上明明記載了介紹某某與某某“貳人”前往,如何會發生遺漏?提押證上與筆錄上記錄人員完全不一致,這就存在提押證上登記人員與筆錄上記錄的人員一起前往提審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這正是多人輪番提審的有利證據
.。而有的提押證上,連登記的人員都是一片空白,只有換押民警的簽名。偵查人員的提審行為就存在程序問題,律師就可以對此提出疑異,若不能合理解釋,該筆錄證據同樣不能予以采信。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談非司法機關的取證
.。
司法活動作為一項專項活動,理應為司法機關所獨享。非司法機關所取得的證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刑事證據使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如新刑訴訴訟法規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钡姓C關以外的其它機關,如..依據相應的條例程序規定制作的調查筆錄能否直接作為指控被告人的有罪證據。筆者認為是否定的,因為新刑訴法明確規定的是行政機關執法活動中所取得的證據可以作為刑事訴訟中的證據使用。根據公法中“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的原則,..所取得的證據、所制作的有罪的調查筆錄應當由偵查機關依法重新制作筆錄,才能作為證據使用。否則的話,應以取證主體非法申請排除
.。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有些證據是獨一無二,是難以再次獲取的關鍵證據
.。譬如,發生被調查人員死亡、出境等無法取證的特殊情形的,如何處理?筆者認為,此時,偵查機關應依法對原取證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符合有關調查取證規定等)調查核實后,才可以作為刑事證據使用
.。否則的話,辯護律師當然可以主體違法,申請排除。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談公訴人員、審判人員取證。
司法活動不僅是一項專業活動,非訴機關一般不允許介入
.。就是司法活動的各個階段,即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活動也應涇渭分明、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而不應相互混同。否則就可能出現“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亂象。若公訴人員、審判人員也有偵查權,則偵查與審查起訴及審判混同,審查起訴起不到應有的監督與制約作用,審判活動無法獨立,有罪推定,未裁先審。這是與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的。
應當說,偵查活動與偵查行為只能在偵查階段以及檢查機關依法退補階段進行,越過這一階段后,就不再是偵查機關施展拳腳的時候了。檢查機關的調查核實權只能在審查起訴或人民.依法退補階段,超越這一界限,也就不允許調查核實了。但筆者在為受賄罪所作的無罪辯護案件中詫異的發現:偵查機關不僅在偵查、.退補階段偵查,更在正常的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進行審查,一旦發現不足,就立即展開必要的補缺,大有一戰到底的決心與毅力;檢察機關及人員在發現證據不足的時候,不是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而是將自己與偵查機關變成“利益一致”的大控方,幫著干起偵查機關的活;更有.在發現證據不足后,不是以證據不足,判決被告人無罪,而是前往看守所去固定“有罪證據”,喪失原本中立、超然于控辯雙方的角色。辯護律師在發現這些違法性瑕疵時,定當抓住不放,打開無罪辯護的突破口
.。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談DNA鑒定
DNA鑒定結果只能對檢材和樣本的匹配..作證據解釋,即只能作“檢材分型與被告樣本分型是否匹配”的概率..認定,而不能作“被告是否犯罪證據的來源或者被告是否犯罪的實施者”的推論
.。在此我們有三個命題:(1)證據與被告是匹配的;(2)被告是犯罪證據的來源;(3)被告是犯罪的實施者。在這三個命題中,DNA鑒定結論只解決第1個問題,而對第2個、第3個問題的回答則是司法人員的訴訟職能
.。能否從第1個命題推導出第2個、第3個命題,或者從第2個命題推導山第3個命題,這些都不是鑒定人問答的問題。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詐騙案改判招搖撞騙
公安機關移送審查的內容(涉嫌非法拘禁、詐騙):國某以人民幣900萬元委托陽某某投資理財,收益率30,稅后陽某某應付國某人民幣1000萬元,付款期臨近,陽某某無法兌現,陽某某伙同王某某、周某某在商務學院附近,將陽某堵住將其帶至甘井子區一房屋內,非法拘禁70余小時。
國某被非法拘禁期間,陽某某到國某家對其愛人荒某謊稱:國某已被公安機關審查,要交140萬美元罰款,.才能放人
.。并偽造兩張合計140萬美元的某區公安分局的專用收款收據交給荒某,以此詐騙國某1000萬元
.。
在此期間,陽某某又以“請辦案人員吃飯、送禮”為名,詐騙2萬元
.。
該案在本律師接手時已經被其他律師宣布無期徒刑。接手后,首先會見陽某某,詳細了解案情后,發現該案證據上存在對陽某某十分有利的方面,這些證據經過綜合分析后,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向檢察機關提交了10頁不構成詐騙罪的“抗辯意見”,市檢察機關經研究后移交區.審查起訴。
最后,.以招搖撞騙罪判處陽某某2年有期徒刑。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職務侵占罪
1.被告人王某有認罪、悔罪表現屬于自愿認罪被告人,依法應從輕處罰。
被告人王某始終抱著悔改服罪的正確態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根據訊問筆錄,我們也可以發現,被告人王某在接受訊問時,也是積極、主動地交待案件的全部經過,沒有絲毫隱瞞
.。在今天的庭審中,被告人王某又當庭表示認罪,且幾乎未作任何辯解。辯護人懇請合議庭根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法發[2003]6號)第九條“人民.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之規定,對被告人王某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
2.被告人王某實施犯罪的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不大,且未分得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由于對法律認知不足,出于所謂的“朋友”情誼而非異己私利才實施了犯罪,也未分得贓款,故其犯罪行為所反映的主觀惡性較小,且對社會未造成較大危害,進而說明其易于改造
.。因此,辯護人懇請合議庭量刑時充分考慮上述因素,對被告人王某從輕處罰。
3.被告人王某系初犯、偶犯,依法應酌情從輕處罰。
本案被告人王某此前從未受過行政與刑事處罰,系典型的初犯與偶犯,故其可改造性較大,再犯可能性相對較小,應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王某之罪行固然為法律難容,理應懲罰,但畢竟懲罰并非目的,適用刑罰是為了改造犯罪,而改造的難易則是由被告人的主觀惡性所決定的。本案被告人王某具有認罪、悔罪、初犯、偶犯等諸多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之情節,故辯護人懇請合議庭從懲罰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出發,對被告人王某從輕處罰,以達刑罰之感化、教育功效,同時亦體現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談醉駕入罪量刑:
與交通肇事罪相比適用緩刑不均衡。醉駕型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該罪不以發生嚴重危害后果為前提。從法條上理解,醉駕既可能是危險駕駛罪的實行行為,也可能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行行為。兩罪的區分在于駕駛者行為是否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
.。若醉駕型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等危害后果的,則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罰。由此可見交通肇事罪重于危險駕駛罪
.。但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交通肇事罪的實質性處罰并非都重于危險駕駛罪。自“醉駕入罪”以來, 各地審結了多起醉駕型危險駕駛罪,判決結果的緩刑率普遍較低;而相對較重的交通肇事罪,如果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大多處以緩刑
.。以鎮江市潤州區.為例,該院審結36件醉駕型危險駕駛犯罪,其中判緩刑的有7件,僅占18.6;同期審結交通肇事案11件,其中判緩刑的有8件,占72.7。
各地緩刑比例不一。在一年多的司法實踐中,不同的地區對醉駕案件的量刑存在明顯差異。如北京在判決醉駕的案件中,實刑率達99。廣東、安徽、重慶、云南適用緩刑比例超過40,部分城市.判決緩刑的比例高達73?!?br>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故意殺人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某某因不滿被害人趙某某(男)的打罵,在大連市甘井子區前關村石礦附近租住的房屋內,趁趙某某熟睡時,用繩子套在趙某某的頸部將其勒死,后移尸至院內倉庫中分尸并在家中焚燒尸塊。(鄭某某與趙某某系同居..,并有一幼子)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接受委托會見鄭某某并了解了案情后發現,被害人趙某某生前經常打罵鄭某某,而該證據在卷中沒有任何體現,鄭某某筆錄中到案后也未提及,此外,鄭某某與趙某某之間有一幼子無人看管,家中極其困難根本無力賠償。時間緊迫,辯護律師申請.延期開庭調取相關證據,..個證據經常打罵,在老家(受害人的)家人、被告人的母親,我抱著3歲孩子給受害人的其他四個兄弟、姐妹講,強烈要求重判,我從孩子可憐,無人照顧的角度做受害人親屬的工作,最終受害人家屬表示不賠錢也諒解,而且也愿意公證委托一人來大連.做筆錄,同時平時生活在一起受害人打罵過被告人的事實也得以印證。但在法庭上鄭某因緊張,當法官問她平時受害人打罵她有人看見、知道嗎?她說沒人看見沒人知道。律師馬上補充發問:受害人打你時在什么地方、都誰勸過、拉過架,他說在家屋里、院子里,他家人都勸過、拉過架,自己母親,他們看見過嗎?知道嗎?鄭某說知道
.。
最后.采納律師的意見:被害人有過錯、認罪態度好、得到家人諒解、家庭矛盾引發,最終判鄭某某犯故意殺人罪有期徒刑十一年。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張某某故意傷害罪改判尋釁滋事罪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指控,被害人閆某某、董某某與..被告張某某發生口角,遂發生毆打,第二被告人張某某見狀主動上前參與廝打,并將受害人閆某某摔倒在地。毆打中閆某某被..被告用刀刺中胸部兩刀,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責任。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在研究卷中證據時發現,兩被告之間不認識、與受害人也不認識,且監控錄像中看不出..被告用刀刺與第二被告有任何聯系,經庭審中律師對..被告發問確認第二被告沖上去之前被害人就已中刀,于是提出辯護意見:被告人與受害人閆某某接觸前被害人刀傷已存在,對閆某某因刀傷致死的后果而言,被告人既沒有與..被告進行事先的意思溝通,更是對廝打中..被告持刀行兇的行為毫不知情,無任何有意無意的幫助行為,對受害人的死亡不應承擔責任。
最終.采納了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的辯護觀點,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第二被告張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杭州市余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宋XX主觀惡意不大,她所存在的更多的是一種認知上的誤區。在辯護人去會見宋XX的時候,宋XX最開始覺得自己非常委屈,多次跟辯護人強調她所辦理的是技能簽證,不需要資質,只要在日本有認識人,任何人自己都可以辦理
.。但隨著辯護人會見次數的增多,宋XX自己也深入學.了法律知識,她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這從XX當庭的態度中可以看出,這也足以證實XX主觀惡意不大,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
宋XX到案后,能夠坦白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很好,確有悔罪表現,并且多次跟辯護人表示,一定積極努力彌補報案人的損失
.。
宋XX系初犯,表現一貫良好,沒有前科劣跡,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宋XX本應是一個有為青年,雖然因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認識上存在誤區而觸犯了法律,但通過教育改造,依然可以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為此,辯護人懇請法庭給宋XX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為使其能夠早日回歸社會,對宋XX從輕量罪處罰!
以上辯護意見請合議庭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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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協商后還能再反悔嗎?
交通事故人傷協商后還能再反悔嗎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反悔的,否則應當承擔其不利后果。道路
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的和解
協議,系民事
合同行為,對雙方當事人均具約束力。和解
協議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又向
法院提
起訴訟,
法院應予以受理,并根據以下原則處理:1、原告以和解
協議內容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為由要求宣告
協議,或以和解
協議行為欠缺民事行為、代理人無權代理及無權處分為由要求確認
協議無效的,
法院應對
協議進行審查,依照《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二條規定處理。2、原告以意思表示不真實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和解
協議的,應.
定親彩禮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定親彩禮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訂婚彩禮和首飾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大體包括以下幾類:1、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如
工資、承包收益及從事多種經營的收益等。2、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繼承、遺贈、贈與和其他合法途徑(如股息、利息、紅利、
專利權所得、稿費等)所得的財產。3、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財產,如果結婚多年(審判實踐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修繕的,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
一、彩禮怎樣退回是符合法定條件的? 一、彩禮怎樣退回是符合法定條件的?最高人民
法院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
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沒有在一起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為條件。二、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協議雙方通過
協議方式
離婚的,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二)婚姻.
丈夫賭博離婚后債務怎么分擔
丈夫賭博
離婚后債務怎么分擔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二、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怎么處理(一)夫妻中以一方名義對外舉債,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夫妻一方承擔夫妻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擔所負.
在我國國家賠償新標準和項目是什么? 一、在我國國家賠償新標準和項目是什么?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
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計算?!备鶕鲜龇梢幎?、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
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另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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