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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勞務合同不去算毀約么? 簽完勞務合同不去算毀約么?一、簽完勞務合同不去算毀約么?簽完勞務合同不去算毀約,《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經濟合同法》第3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損害賠償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違約救濟措施,賠償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過錯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時,有違約方當事人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補償貨幣。支付賠償金的4個條件:有違約行為;要有主觀上的過錯;要有實際損失事實,并且這種實際損失超過了違約金數額;要有違約行為與實際損失的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支付賠償金的3個原則:全部損失
·代課老師上崗前毀約合同怎么賠償 代課老師上崗前毀約合同怎么賠償?代課老師上崗前毀約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二、民商合同違約金標準怎么確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
·遺囑公證必須要律師代寫嗎? 遺囑公證必須要律師代寫嗎?遺囑公證不是必須要律師代寫,可以由其他的人員來進行代寫,當然也可以自己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律師代書遺囑的,還需要一名見證人進行見證,由律師代書,注明年、月、日,被繼承人、律師和見證人都需要簽名。二、代書遺囑需具備哪些條件才有效?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
·結婚夫妻個人債務怎么還? 結婚夫妻個人債務怎么還?結婚夫妻個人債務應當是有夫妻當事人個人來進行償還。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他人之間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后共同
·勞動者簽訂合同毀約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簽訂合同毀約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二、勞動合同簽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前離職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復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隨時都可以辭職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勞動合同
·離婚時公司所有權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離婚時公司所有權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一)屬于婚前財產的股權:1、對于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權(如購買、接受贈與等)為個人財產。意思是說婚前一方通過自己婚前財產或者父母、朋友、親戚等進行購買或贈與的公司,當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此公司所有權為一方個人財產。2、婚后以個人財產出資取得的股權為個人財產。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為婚后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使用婚前所有的財產購買公司股份或認繳公司出資,僅僅是財產價值形態的轉化的話,在不發生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化,該股權仍為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股權。意思是說夫妻一方受到他人的遺囑繼承和贈與合同中,明確規定此公司的贈與與繼承屬于夫妻一方的時候,則此公司的所有權為一方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二)屬于婚后共同財產的股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使用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
·2023精神病負刑事責任嗎 精神病負刑事責任嗎不同情況下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八條第一、二、三款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后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由此可見,對于精神病人犯罪并非一律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是要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有所不同。二、精神病患者犯罪需要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是司法鑒定項目之一,在審理案件中,對涉及法律問題的當事人。懷疑患有精坤病時,由司法機關聘請精神病科醫師和法學工作者共同進行精神狀態的檢查、分析、判斷和評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的對象和任務是:判定
·行政訴訟的原告可以是什么? 行政訴訟的原告可以是什么人一、行政訴訟的原告可以是什么人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1、公民。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體行政行為侵犯的公民,有權依照行政訴訟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然,這里所稱的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3、其他組織。例如以其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工商個體戶、農民承包經營戶、起字號的合伙組織,或者尚處于籌建階段的企業、單位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二、行政訴訟的原告資格有哪些條件1、原告資格《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
·2023年休假究竟怎么算 年休假究竟怎么算對于帶薪年休假的天數,一般情況按照累計工齡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歷年度計算,因而在入職和離職這兩種特殊情況下其計算往往比較復雜。新入職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計算其首次應享受帶薪年休假時應當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同樣,對于離職員工,其離職年度的年休假天數也應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并且如果該職工在離職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計入,應當注意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二、帶薪年休假工資待遇如何計算(一)帶薪休假工資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
·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什么條件 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什么條件一、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什么條件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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