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律師推薦
|
熱心律師
|
| |
正定婚姻家庭律師 婚姻┊遺產┊房產┊子女┊物權┊財產... |
|
正定公司經濟律師 公司┊合同┊債務┊金融┊投資┊建筑... | |
| 誠邀加盟 |
正定民事權益律師 借貸┊勞動┊交通┊維權┊醫療┊賠償... |
|
正定刑事辯護律師 會見┊取保候審┊出庭辯護┊緩刑┊減刑... | |
| 誠邀加盟 |
正定知識產權律師 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竟業限制... |
|
正定積極律師 社區參與活躍┊熱心幫助他人... |
|
誠邀加盟 |
正定法律常識 |
·傷害案件沒有司法鑒定可以定刑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司法鑒定的結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受害者的受傷程度應經由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才能得知,法院會根據受害者所受傷害的大小對犯罪人員進行量刑。那傷害案件沒有司法鑒定可以定刑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傷害案件沒有司法鑒定可以定刑嗎?只有進行了專業的司法鑒定,才能夠判斷是輕傷、重傷、還是輕微傷,這是劃定刑事還是民事案件的標準,因此必須進行,如果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程度,公安機關不予立案。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對人身傷害的鑒定由法醫進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但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情形的除外。對精神病的鑒定,由有精神病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七十五條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
·自行委托司法鑒定有法律效應嗎?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司法鑒定往往發揮著重大的作用。司法鑒定的結論是由具有專業鑒定資質的機構得出的,所以它在訴訟過程中可以作為證據被使用。司法鑒定一般是在案件審理過程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但有些人會自行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作出鑒定,那自行委托司法鑒定有法律效應嗎?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自行委托司法鑒定有法律效應嗎?盡管單方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有種種弊端,比如鑒定機構和申請人有沒有什么關系,鑒定機構的能力如何,鑒定機構有沒有資質,鑒定材料是不是真實?相對人有相反的證據怎么提供?這些都會導致鑒定意見的公證性得不到保障。但是我們也不能僅僅以種種假設情況的存在就否認單方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所作出的鑒定意見的合法有效性。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鑒定部門鑒定并出具的鑒定結論,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趨動性,對此種方式產生的鑒定結論的證據力應具體分
·男方不給探望孩子女方可以報警嗎? 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孩子會歸其中一方撫養,而另一方也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同時,也有探望孩子的權利。雙方可以約定探望孩子的時間以及地點,那男方不給探望孩子女方可以報警嗎?我們將針對這個問題為您作一個簡單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男方不給探望孩子女方可以報警嗎?男方不給探望孩子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女方應選擇向法院起訴而并非報警。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于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系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望權,享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協商未果的話,可在收集相
·離婚不撫養孩子下場是怎樣的? 離婚不撫養孩子下場是怎樣的?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對孩子負有撫養義務,無論父母是否離婚,這個義務是不會改變的。但在實踐中,許多夫妻在離婚時可能會有一方或者雙方都不愿意撫養孩子,并且在離婚后不愿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離婚不撫養孩子下場是怎樣的?我們將在以下文章中為您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離婚不撫養孩子下場是怎樣的?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
·侵占遺忘物會怎么處罰? 侵占遺忘物會怎么處罰?在實踐中,許多人都會有拾到他人物品的經歷,這些物品有些是他人遺棄的,有些則是遺忘物。我們拾到他人物品應還給他人,但有少部分人會將拾到的遺忘物侵占,這種行為如果涉及數額較大,會構成犯罪。那侵占遺忘物會怎么處罰?我們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一、侵占遺忘物會怎么處罰?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占罪需侵占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么如何確定數額較
·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 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相信您都有過買賣物品的經歷,物品在購買回來之后,自然歸購買人所有。但實踐中會發生購買到他人物品之后,發現該物品是盜贓物或遺失物的情況,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盜贓物和他人遺失物不應參與買賣,那在購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物品是否適用于善意取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一、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我國法律嚴格禁止銷售和購買贓物,即使買受人購買贓物時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對該物的所有權。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的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應歸國家所有或歸還失主,也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如果所有人因為被盜、遺失等原因而喪失對其財產的占有以后,不問財產幾經轉手,所有人都有權請求最后占有人返還。二、善意取得的條件(一)出讓人無權處分;(二)受讓人受讓
·無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嗎 無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嗎?一般認為,無主物是無法確定其歸屬的物品,如個人拾到的漂流物,一些小礦石等等,個人在拾到這些物品時根本無法確認它的主人。許多人會認為,無主物既然沒有主人,那是否代表拾到無主物就可以占為己有,那無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嗎?我們將結合以下文章為您詳細說明。一、無主物的概念無主物是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二、無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嗎?對無主物,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時,按先占原則取得所有權,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從其規定,如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1、“無主物”的先占取得早在羅馬法中就有規定,并被許多大陸法系國家所承襲。所謂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無主的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2、在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對無主
·法律規定遺失物品不能立案嗎? 法律規定遺失物品不能立案嗎?他人不慎遺失的物品或財產即為遺失物。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民拾到他人的遺失物,應及時返還給失主,同時,公民對于自己拾到的遺失物有保管的義務。有些人在物品遺失之后會選擇到公安機關報警,但卻被告知不能立案,法律規定遺失物品不能立案嗎?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遺失物的界定遺失物須滿足下列條件:1、須為動產。不動產如土地即使時間久遠致邊界不清也不構成遺失物。除一般動產外,有價證券、銀行存折及各種證書等也屬于動產范疇。2、須無人占有。遺失物在拾得前必須不為任何人占有。判斷占有是否喪失,應依社會一般觀念,根據具體情況,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實上控制該物的可能性。僅一時喪失對物的占有,并不能構成遺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進入他人地內、建筑物內,均不能構成遺失物。在自己房屋遺失的物品,不能視為遺失物。并且占有喪失必須具
·遺失物適用抵押權還是留置權? 遺失物適用抵押權還是留置權?相信許多人都曾經拾到過他人的遺失物,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個人在拾到他人遺失物之后,有義務通知失主,并保管該遺失物直到返還失主。不過拾到物品的人也有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支出的費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權將物品暫時不予歸還,那遺失物適用抵押權還是留置權?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遺失物適用抵押權還是留置權?遺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權的權利。如果權利人不支付必要費用或者不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有權留置遺失物。因為,權利人的義務和遺失物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二、善意取得留置權的幾個條件1、債權已屆清償期;2、債權人占有債務人交付的動產;3、債務人對交付的動產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4、債權人不知其占有的動產不屬于債務人所有。三、遺失物拾得人的義務1、向失主返還遺失物及孳息。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人
·酒店遺忘物品能立案嗎 酒店遺忘物品能立案嗎?遺忘物也就是物品所有人忘記帶走的物品,實踐中,許多酒店的客人在退房之后有可能會將自己的物品遺忘在客房忘記帶走,但返回尋找時卻會發現物品已經不見。在這種情況下,顧客有可能會選擇報警處理,那酒店遺忘物品能立案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說明。一、酒店遺忘物品能立案嗎?在酒店遺忘物品公安機關是否立案應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1、物品丟失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經過審查確定是否立案,當事人對不立案有異議的可提起行政復議。2、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范圍是:明確是公安機關管轄的、需要被追究責任的案件。由于個人的疏忽遺失財物與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有本質區別,根據規定,警方通常都不予立案。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