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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寧法律常識 |
·一、婚姻法關于未分割財產的規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關于未分割財產的規定是什么?離婚后有遺漏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情況下,訴訟時效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二、夫妻法定共有財產的范圍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級傷殘賠償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級傷殘賠償包括什么一般而言它包括了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一)醫療費包括醫藥費、掛號費、檢驗費、治療費(1)醫藥費是受害人在醫院或者其他醫療機構的檢查、治療等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一般而言,醫療費是因為侵權行為人的侵權行為而產生的,應當根據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除此之外還應當考慮因力比例來確定比例,同時還應當參照相關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來確定,最后由人民法院自行認定,發揮法官的主觀能動性。(2)掛號費,具體而言是到醫院就診的憑證,如果有原件最好,也可以出示復印件,電子圖片等。(3)檢驗費:這是有于侵權行為人的行為所導致的受害人應經治單位的要求,必須診斷和治療傷情所支出的費用。這些費用侵權行為人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必須根據就診機構的就診證明,醫師開的證明等等,如果有證據顯示受害人的診斷、檢查、治療不是必須的,侵權行為人可以免除賠償
·輕傷鑒定標準賠償費用是多少? 打架造成的輕傷的判斷標準就像出血損傷以及骨折等,可以要求造成傷害的人根據鑒定標準以及醫藥費用等進行如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的相應的補償,總的來說之塔人輕傷一般要賠償3到8倍的醫藥費,而且如果追究責任的話,還要判刑。輕傷鑒定標準賠償費用是多少具體賠償數額,各地的標準不一樣。一般是醫藥費用的5--8倍。1、輕傷屬于自訴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2、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輕傷)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針對你的損失你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4、具體項目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營養費,如果可以評殘的話,可以要求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5、作為自訴案件,可以調解,針對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訴。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并且賠償治療費
·在合同訂立程序中一方當事人是否可以先訂立主要條款 在合同訂立程序中一方當事人是否可以先訂立主要條款一、在合同訂立程序中一方當事人是否可以先訂立主要條款?1、可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因此,訂立合同一般經過兩個階段,即要約和承諾,一方當事人先訂立主要條款的這種行為稱之為要約。2、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3、要約的有效要件:1)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相對人應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為不特定的人。3)要約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二、合同的基本原則具體有:1、平等原則《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平等原則是指地
·刑事案件下批捕會被判刑嗎 一、刑事案件下批捕會被判刑嗎?逮捕后不一定會判刑。一般只有在滿足了逮捕條件之后才會采取這個措施,但只能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后,才能確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屬于我國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重的一種,而一般只有對符合規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這種措施。檢察院批捕的條件是:(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包括了三方面的含義,一是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二是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三是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經查證屬實。犯罪事實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中的一個。在刑事訴訟中,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由于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同,對犯罪事實的要求也不同。在偵查階段考慮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時,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是否應該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條件只要求兩個最基本的內容:發
·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一、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三年。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關于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第一百九
·公司法人代表辭職應該怎么辦?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由股東任免的,就像是掌舵者,是公司的代表人,但是法人代表實際上要承擔很多的責任,一般來說,公司法人代表是不能存在辭職的,但是你可以通過向發函等方式向董事會固定會要求變更公司法人,下面是相應的一些做法以及法人承擔的風險。(一)具體方法 《公司法》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① 登報或在網上發表公開聲明,要求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并表示此后公司的相關經營管理活動,自己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如公司其他股東及管理人員冒用法定代表人代行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的,應當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② 可以以發函給公司或其他主要股東,提出辭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并要求限期變更法定代表人,并保留公司簽收的證據、收回個人印章等;③ 發函到工商、銀行、稅務等相
·交通法對肇事逃逸罰款的規定是怎樣的? 交通法對肇事逃逸罰款的規定是怎樣的?交通法規定肇事逃逸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二、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門會怎么處罰?肇事逃逸本屬嚴重違法,所受的處罰也較重,但你積極賠償求得受害人的諒解同意,可私了是不行的象這種情況交警會酌情減輕處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
·非法集資和傳銷有什么關系? 傳銷由于他花哨的迷惑技巧,往往會讓很多人深陷其中,難以自拔,而非法集資會讓受害人遭受非常巨大的經濟損失,而從事傳銷和非法集資的人往往有著共同目:騙錢。由于兩者都涉及到金錢問題,因此很多人會覺得它們兩者之間是相通相連的關聯,那么,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是否有關系。有很多傳銷是以傳銷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而非法集資則是這類傳銷的隱形目的,可怕的是,目前二者正呈現一種融合性的趨勢,對社會的危害也成幾何倍數增加。當然,傳銷和非法集資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傳統傳銷實施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單就非法集資來講并不涉及明顯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此外,一部分傳銷是專門拉人頭的,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傳銷形式,非法集資則沒有。有些傳銷組織會以這種簡單的區別作為借口來開脫自己,進而混淆概念,擾亂視聽。在此筆者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傳銷活動早已不是大眾所熟知的那種傳
·根據法律的規定什么是肇事逃逸? 根據法律的規定什么是肇事逃逸?根據法律的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什么樣不算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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