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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給小孩的撫養費是多少1、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 離婚給小孩的撫養費是多少1、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2、撫養費給多少,具體數額如何確定?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嗎?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條件的,那么離婚不給孩
·民法總則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區別是什么? 民法總則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區別是什么?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區別是什么?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
·對于拐賣兒童應判什么罪? 在我國拐賣兒童應判什么罪?1、拐賣兒童罪,是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2、其中的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為,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二、拐賣兒童的量刑標準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4)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5)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6)將兒
·夫妻結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夫妻結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的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護婚姻雙方當事人的婚前財產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會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在婚內重新對財產進行了約定。二、嫁妝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生活中,男方給付的“彩禮”女方較多地購置了陪嫁物,但女方的父母出于對子女的關心出資為女兒置辦的陪嫁物品除外。如果男女雙方按照農村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對女方要求男方返還陪嫁物的主張應如何處理,是支持女方的請求還是駁回?如支持女方請求,那么該處理結果有失公平,不利于保護男方的合
·結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財產很多人認為無論是夫妻婚前 結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財產很多人認為無論是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后雙方創造的財產,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時間久了,就會成為共同財產。的確,這種說法是有來源的,在1993年時,最高法曾有過相關法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少人仍有著這種舊觀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這條規定早已經作廢了,在2011年時,婚姻法就出臺了新的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姻關系中,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將不會再因結婚的時間而變化。因此,夫妻不管結婚多長時間,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其實都是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二、怎么處理離婚夫妻的共同財產?(一)如果夫妻雙方選擇的是協議離婚的方式,那么
·簽訂無償委托合同屬于什么法律行為 簽訂無償委托合同屬于什么法律行為屬于雙方法律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又稱“雙方行為”。基于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通常指合同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成立除須遵循法律行為成立的一般規則外,還適用特定的行為規則。二、區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法律意義其一,責任的輕重不同。在無償合同中,債務人所負的注意義務程度較低;在有償合同中,則較高。例如,保管人因其一般過失致保管物毀損滅失,若為有償保管,就應全部賠償;若為無償保管,則應酌情減輕,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其二,主題要求不同,訂立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原則上應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非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訂立重大的有償合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如接受贈與等,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理人
·股東未按規定出資的要承擔什么責任? 股東未按規定出資的要承擔什么責任?一、股東未按規定出資的要承擔什么責任?股東未按規定出資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不按約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出資不足股東要對公司承擔補繳出資額的責任。(1)股東以貨幣(現金)出資的,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不足,應當及時向公司足額繳納。(2)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當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股東應該補足其差額。出資不足股東的相關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公司法規定,股東出資不足,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行駛股東權利。例如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章程另有規定除外。二、股東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補足出資、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
·銷售假藥不起訴與存疑不訴是一樣的嗎? 一、銷售假藥不起訴與存疑不訴是一樣的嗎?銷售假藥不起訴與存疑不訴并不是一樣的,《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銷售假藥罪的數額怎么認定生產、銷售假藥,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但是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規定,生產(包括配制)、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三)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
·存疑不起訴之后案件就結束了嗎? 一、存疑不起訴之后案件就結束了嗎?1、存疑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被釋放意味著獲得自由。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具有在起訴階段終結刑事訴訟的法律效力,不起訴也就是不會給當事人留下案底。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決定不起訴的,在發現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時,可以提起公訴。2、存疑不起訴的情形(1)據以定案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3)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而無法排除的。二、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起訴撫養費需要哪些材料 起訴撫養費需要哪些材料1,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2,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3,離婚證及其復印件;4,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5,預交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執行規定》第19條規定撫養費的案件屬于移送范疇。移送執行可以稱為是法院職權主義,審判庭移送執行的,是否應當設定一個期限,如果確因審判庭未在申請執行期限內移送,執行機構就拒絕執行,也不合理。《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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