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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縣法律常識 |
·怎樣判斷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怎樣判斷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一、怎樣判斷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判決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決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然后要對征收進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進行征收就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
·征地拆遷過程中由誰組織聽證? 征地拆遷過程中由誰組織聽證?一、征地拆遷過程中由誰組織聽證?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的要求,征地拆遷過程中進行聽證的,應該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相關法律規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依職權或者依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聽證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聽證由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需報政府批準的事項的主管部門組織。依照本規定具體辦理聽證事務的法制工作機構為聽證機構;但實施需報政府批準的事項可以由其經辦機構作為聽證機構。本規定所稱需報政府批準的事項,是指依法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事項,包括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組織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擬定
·女方懷孕男方能提離婚? 女方懷孕男方能提離婚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在上述期間內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如果在此期間內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所以,法律對該期間內男方的起訴權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出于對男女雙方利益的綜合考慮,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這些情況主要有:(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一)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二)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三)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于弱勢地位,相
·外嫁女可否繼續享有本村土地權益? 外嫁女可否繼續享有本村土地權益?依據最最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外嫁女沒有將戶口遷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就可以享有本村的土地權益。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棄統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安置補助費的,應予支持。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條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繼承人請求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應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
·企業職工因犯罪構成工傷嗎? 企業職工因犯罪構成工傷嗎?他人刑事犯罪造成職工受傷的,不構成工傷,按照刑事案件處理,受傷由犯罪人承擔。職工符合工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二、工傷認定的范圍是什么?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三、工傷認定的期限有什么要
·拆遷方給的法律文書,不簽也可以嗎? 拆遷方給的法律文書,不簽也可以嗎?執法人員向拆遷戶送達法律文書,拆遷戶簽收,這個過程在法律上叫做“送達”。在征地拆遷案件中主要涉及到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當中是沒有關于送達這方面的規定。送達首先是要送達給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送給和你同住的成年家屬。如果是企業可以送達給法定代表人,如果簽收了就證明文書已經送達給你了,簽字之日即送達之日。如果拒收怎么辦呢?法律中也有規定,如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屬不簽收文書,執法人員可以邀請基層組織(村委會、街道辦等)或所在單位的代表作為見證,在送達回證上寫明事由和日期,把文書留在你的住處,這也視為送達。執法人員送達法律文書,拆遷戶不開門,可以采取拍照錄像的方式,把送達的過程記錄下來,這也視為送達,相當于送達給本人。這時法律文書就對你產生了法律效力。所以大家不要認為不簽收法律文書就不會對自己產生法律效力。如果遇到通過其他方式
·監視居住可以異地執行嗎? 監視居住可以異地執行嗎監視居住,公安機關可以給指定居住的處所,以便于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應當核實犯罪嫌疑人的住處。犯罪嫌疑人沒有固定住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為其指定居所。《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是否采
·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有效期為多長? 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有效期為多長?一、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有效期為多長?兩年,理由是:1、《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征地,滿兩年未供地的,在下達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對具備耕作條件的土地,應當交原土地使用者繼續耕種,也可以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耕種。對用地單位閑置的土地,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2、《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兩年內未提供給具體用地單位的,按未供應土地面積扣減該市、縣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
·僅僅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嗎? 僅僅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嗎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法律并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為,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是否請求分割財產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雙方都同意不分割財產,那么法院不會進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張不分割財產而另一方主張要求分割財產,那么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可以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
·征地聽證,放棄后可否再申請? 征地聽證,放棄后可否再申請?參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第一百一十條違法嫌疑人放棄聽證或者撤回聽證要求后,處罰決定作出前,又提出聽證要求的,只要在聽證申請有效期限內,應當允許),結合聽證程序本身的設立目的出發,期限屆滿前且決定或報批尚未作出,行政機關應予受理。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聽證可以分為依職權組織的聽證和依申請組織的聽證。依職權組織的聽證屬于國土資源部門主動行為,不以相對人的意志為轉移,這類聽證的相關期限有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必須等到相應期限屆滿后才能進行下一個程序,不論聽證參與人在期間有沒有表示過放棄聽證權。換言之,依職權的聽證不存在放棄一說,行政機關也不得以參與人棄權為由省略程序。二、征地拆遷聽證程序《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就聽證會的進行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第一步,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開始,介紹聽證員、記錄員,宣布聽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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