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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以下負刑事責任嗎 對于刑事責任,法律也是規定在達到了一定年齡后,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那么十四歲以下負刑事責任嗎?而要是行為人屬于十四到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此時的刑事責任又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十四歲以下負刑事責任嗎不負。不滿14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即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任何行為,都不構成犯罪。刑法理論稱之為絕無刑事責任時期或完全無刑事責任時期。刑事責任年齡,是指刑法所規定的,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為所必須達到的年齡。如果行為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其實施的行為就不可能成立犯罪,故刑事責任年齡實際上是犯罪年齡。二、十四到十六歲的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此即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刑法作出這
·刑事責任年齡是怎么劃分的? 刑事責任年齡是決定一個行為人是不是要承擔刑事責任,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的關鍵性因素之一,并且其與刑罰的適用及訴訟程序的適用都密切相關。那么,刑事責任年齡是怎么劃分的?具體又該如何來認定刑事責任年齡?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刑事責任年齡是怎么劃分的?1、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十四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因此,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法益侵害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2、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3、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我國刑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知識
·民間借貸中的居間合同要怎么寫?模板是怎樣的? 民間借貸中的居間合同要怎么寫?模板是怎樣的?一、民間借貸與居間合同民間借貸合同從定義的角度來講是借出者把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實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約定期限內負責歸還同等數量的貨幣或同種類、品質、數量的實物而約定訂立的合同。民間借貸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為必要。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二、民間借貸居間合同范本民間借貸居間合同甲方(委托人):_
·三方融資居間合同是什么?怎么寫三方融資居間合同? 三方融資居間合同是什么?怎么寫三方融資居間合同?在當下維權意識很強的社會中,在別人進行一些委托時往往需要填寫相應的合同,但是其中會存在著很多需要填寫的合同,其中就有居間合同。那么什么是居間合同?居間合同進行的三方融資有需要填寫什么?接下來我們將為讀者們帶來有關于三方融資居間合同的知識。三方融資居間合同是什么?怎么寫三方融資居間合同?一、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是否與第三人
·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有哪些情形?對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們為了方便,常常會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然而有時候會出現糾紛,這時候需要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權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紹如何應對中介的各種欺詐行為。以下總結出來的房產中介八種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及對策:一、簽合同不給正本對策:簽合同時不給簽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簽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圖對合同進行修改,這種情況非常普遍。相應的,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如果與中介簽訂合同后中介不肯給正本,一定要拒絕簽訂。中介稱要將合同帶到上家處讓上家簽了再給下家,那至少要多長一個心眼,讓中介將合同復印一份,再叫中介蓋個章,并寫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這樣就不擔心中介私自修改合同了。二、強制規定獨家委托對策:在居間合同中約定買方看房后不得私下房東成效,這是中介為了避免客戶“跳中介”而經常采用的做法,這樣做本無可厚非,因為傭金
·簽訂委托融資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委托融資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合同名稱如果合同中所約定的服務確為居間服務,則應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要避免出現相混淆的內容(如委托代理服務等),同時合同名稱最好也明確為居間合同。2、居間服務的合法性要分析所約定提供的居間服務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避免導致合同無效。3、合同相關主體必要時合同中應對委托人和居間人的情況進行適當說明,以避免將來因簽約主體問題而產生爭議。除了委托人和居間人,合同中還可能涉及其他相關主體,而其他相關主體可能會關系到居間目的的實現。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進行相關約定。4、居間類型居間通常包括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媒介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如果居間類型約定不明,可能導致將來無法確認居間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間服務,進而確
·簽了購房居間合同,有效嗎? 簽了購房居間合同,有效嗎?一、居間合同的概念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托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二、居間合同的主體居間作為中介的一種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買賣雙方聯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傭金的服務。無論何種居間,居間人都不是委
·如何區分居間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如何區分居間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別有哪些?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委托合同與居間合同十分近似,它們均是一方當事人接受另一方當事人的委托,實施相應的民事行為,處理受托事務,因此有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如《瑞士債務法》)將二者合并歸一。但是,在事實上這兩類合同是存在著本質的區別的: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為受托人,他在與第三人從事民事法律活動的過程中,實際上處于類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間合同中的受托一方為居間人,他不介入委托人與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關系之中,在居間過程中他只處于一個中介服務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內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內容是辦理委托事務。而委托事務的范圍,既包括法律事務,又包括非法律事務,其中,
·脅從犯成立條件有哪些,不宜認定為脅從犯的情形是什么 在共同犯罪中需要對各個行為人的身體作出區分,包括主犯、從犯以及脅從犯,身份不同那么處罰也就是不同的,而其中脅從犯成立條件都有哪些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一、脅從犯成立條件有哪些(一)必須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這是脅從犯成立的前提條件脅從犯由于被脅迫而實施了犯罪行為,該犯罪行為是已經計劃或已經進入犯罪預備階段甚至犯罪實行階段的共同犯罪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它的性質由共同犯罪的性質所決定,它的具體樣態受共同犯罪目的的規定和制約。一般情況下,脅從犯的犯罪目標是由脅迫者授意的,脅從犯據此選擇犯罪行為的具體內容與形式。在存在物質性危害后果的情況下,脅從犯的犯罪行為是促成該結果發生不可或缺的原因之一。(二)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即行為人必須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這是脅從犯成立的主觀條件就認識因素而言,
·犯罪一定會被判刑嗎,免于刑事處罰和緩刑有什么區別 不少人的觀念里面,認為只要實施了犯罪行為,并且被認定為犯罪的話,那么就要對行為人判刑處罰。那究竟行為人犯罪一定會被判刑嗎?關于這個問題,本文整理了大量的資料,將為你做詳細分析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犯罪一定會被判刑嗎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但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認為不需要判處刑罰,而不予判處刑罰,即只定罪不判刑。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二、免于刑事處罰和緩刑有什么區別緩刑雖也可以看作是有條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罰,但它與免予刑事處罰存在以下不同之處:1、免予刑事處罰是依法只對被告人定罪,但不判處刑罰;而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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