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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法律常識 |
·犯罪構成該當性的內容是什么? 犯罪構成該當性的內容是什么?行為人的行為符合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構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條件。要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首先要看該行為是否符合刑法規(guī)定的構成要件,行為符合構成要件就具有了構成要件該當性,這是進一步判斷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和有責性的前提,也是行為最終成立犯罪的先決條件。該當性,是指行為符合刑法分則所規(guī)定的某個具體特征,包括以下內容:1、構成要件的行為。行為可以分為作為與不作為,由此構成作為犯與不作為犯。2、因果關系。指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刑法上的重要因果關系。3、構成要件的故意。指在認識符合構成要件的外在客觀事實之后并且企圖實現的意思。4、構成要件的過失。指不認識也不容忍構成要件的結果,由于不注意,即由于違反注意義務引起結果的發(fā)生。二、犯罪構成包括哪些方面?犯罪構成由一系列主客觀要件所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條件(犯罪構
·刑事訴訟回避情形具體是什么 刑事訴訟回避情形具體是什么在下列情況下,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應當申請回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二、刑事訴訟辯護人申請回避可以的嗎《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29條規(guī)定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回避。但對于辯護人(包括
·經濟仲裁庭追加第三人時間規(guī)定是什么? 經濟仲裁庭追加第三人時間規(guī)定是什么?經常可以看到,因為經濟仲裁庭不能追加第三人,因此是沒有時間方面的規(guī)定的。追加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規(guī)定,在必要共同訴訟中,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追加當事人有兩種方式,一是依職權追加,二是依申請追加。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駁回申請;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1、仲裁庭不具有依職權追加當事人的權力仲裁作為解決糾紛的程序性機制與民事訴訟有相通之處,但是仲裁與訴訟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區(qū)別,不能生搬硬套訴訟法上的制度。訴訟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法院行使的是國家審判權,其管轄權的取得不以當事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當事人也無權約定排除司法管轄,所以民事訴訟在本質上是國家公權力介入私人糾紛。這種解決方式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開放性,
·被判刑后能監(jiān)外執(zhí)行嗎? 被判刑后能監(jiān)外執(zhí)行嗎?判刑后根據情況可以監(jiān)外執(zhí)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yī)的,對適用保外就醫(y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y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y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y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致危害社會的。二、監(jiān)外執(zhí)行的程序是怎樣的?1、監(jiān)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的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決定或者批準機關提出書面意見。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2、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
·借條背面有字是否影響借條效力? 借條背面有字是否影響借條效力?借條背面有字不影響借條效力,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二、借條怎么寫借條的格式并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但是借條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則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該按照下面的格式來寫:規(guī)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借條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
·一、房屋繼承放棄公證費用是多少? 一、房屋繼承放棄公證費用是多少?辦理放棄房產繼承公證,當事人需要繳納公證費用200元左右。放棄遺產沒有強制公證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證全憑繼承人的自愿。放棄房產繼承同樣沒有強制要求必須要公證,但是為了避免以后的糾紛,辦理公證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證,就有明示的放棄的文件,比如聲明等。放棄繼承權公證后一般不能撤銷。因為,辦理該公證時,放棄繼承權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公證書沒有錯誤,不具備撤銷公證書的理由。二、放棄遺產繼承應當在什么時候提出?繼承人有權放棄繼承,繼承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余后即喪失了繼承權。放棄繼承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后,遺產分割之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方式與接受繼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遺贈中默示也是放棄受遺贈的一種表示方式。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放棄繼承是無條件的
·借條無期限擔保有無期限限制? 借條無期限擔保有無期限限制?借條無期限擔保有期限限制,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如果約定了保證期限的,在保證期限內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沒有約定保證期的,保證期限是自債務履行期滿6個月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二、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的區(qū)別是什么?1、連帶擔
·股東成員大會記錄怎么寫? 股東成員大會記錄怎么寫?一、股東成員大會記錄怎么寫?股東成員大會記錄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開了____/股東會全體會議。本次股東會會議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guī)定有效通知。出席會議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先生主持。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招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刑法規(guī)定犯罪主觀方面包括什么 刑法規(guī)定犯罪主觀方面包括什么犯罪主觀方面的內容,是由意識因素和意志因素這兩大部分內容構成的。1、意識因素這是指行為對事物及其性質的認識和分辨情況。(1)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及其結果的社會危害性的認識,或者說對與犯罪客體有關的事實及性質的認識。(2)行為人對犯罪的基本事實情況的認識,或者說對犯罪客觀方面有關的事實的認識。行為人對犯罪基本事實情況的認識首先包括了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和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認識。只有當刑法分則明確要求行為人對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等事實也要有認識時,犯罪客觀方面中的選擇要件,才能構成特定犯罪罪過的內容。我國刑法并沒有要求行為人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反刑事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即不要求認識刑事違法性。如果不認識行為的刑事違法性就不能構成罪過,不負刑事責任的話,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應負的刑事責任。2、意志因素這是指行為根據對事物的
·仲裁不簽合同的經濟補償規(guī)定是什么? 仲裁不簽合同的經濟補償規(guī)定是什么?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二、實習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所以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系,現在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你畢業(yè)后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一)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的不同: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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