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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嫌疑人進行口頭傳喚需要傳喚證嗎 對嫌疑人進行口頭傳喚需要傳喚證嗎?口頭傳喚不需要傳喚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二、口頭傳喚的適用條件是什么?符合法律規定的口頭傳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現場發現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2、人民警察應當出示工作證件。三、傳喚的流程是什么?(一)在執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許?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許?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允許的,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可以在開始日期之后,但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算。《勞動合度同知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道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簽訂之日為準,但是為維護合法權益,最好先訂立合同。二、合同法合同有效期規定是什么?合同的有效期分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終止。1、合同生效時間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
·工程施工終止協議書范文是怎么樣的? 工程施工終止協議書范文是怎么樣的?甲方:乙方: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龐莊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著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撤場協議:1、經雙方核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萬元,詳見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單。2、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核算統計,截止__年__月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補償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費用要求。3、項目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萬元(含代付工程料款萬元),詳見附表2已支付費用清單。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計___萬元。本協議簽字
·合同詐騙立案后可以撤案嗎? 合同詐騙立案后可以撤案嗎?一、合同詐騙立案后可以撤案嗎?合同詐騙立案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撤銷案件。即使雙方私下已經解決了,但是人民法院也不會進行撤案的。但是有些情況下,如果雙方和解,那么人民法院也會支持撤案的請求。我國公民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記錄,都會被終身記錄在檔案當中。如果該案件構成犯罪但是并未達到國家刑法的處罰標準,則可以撤案的。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2)
·羈押必要性審查不立案通知書是什么? 羈押必要性審查不立案通知書是什么意思一、羈押必要性審查不立案通知書是什么意思?羈押必要性審查不立案通知書是人民檢察以書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請人,該刑事案件的審查結果的一種文書。《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十二條經初審,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情形之一的,檢察官應當制作立案報告書,經檢察長或者分管副檢察長批準后予以立案。對于無理由或者理由明顯不成立的申請,或者經人民檢察院審查后未提供新的證明材料或者沒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請的,由檢察官決定不予立案,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二、刑事案件羈押嫌疑人的條件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
·不能缺席判決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不能缺席判決的民事案件有哪些?對于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由于不可抗因素導致無法出庭的屬于不能進行缺席判決的情況,缺席判決,原本專指民事訴訟中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訴訟后果,都會于言詞辯論之日到庭并進行辯論。由于民事訴訟具有私法的性質,當事人對自己的權利具有處分權,而且,實踐中經常存在一些阻礙當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實屬難免。為在一方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況下,解決有關的爭議,在西方國家,形成了缺席判決主義與單方辯論主義兩種代表性的缺席判決制度模式。二、缺席判決的適用情況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產權到期會怎樣?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產權到期會怎樣?根據法律規定房子產權到期會自動續期,據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1、我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規定: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條也有規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通過總結,我們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
·城市噪音擾民的標準是什么? 城市噪音擾民的標準是什么?擾民是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來十三條的規定,"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1、一類生活區自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屬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百現了在這些范疇之內度的行為就是擾民。2、小區里裝修時間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才是不擾民。每個省份規定的時間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異,居民正常休息時間內操作算問擾民。容許裝修的時間集中在7時到12時,14時到19時。3、晚11點到次日早7點,分貝高于80分貝,即為擾民。根據聲音的大小來判斷,如果達到噪音級別,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的特點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的特點有哪些?第一,免責條款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任何企圖援引免責條款免責的當事人必須首先證明該條款已經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則他無權援引該免責條款。第二,免責條款是事先約定的。當事人約定免責條款是為了減輕或免除其未來發生的責任,因此只有在責任發生以前由當事人約定且生效的免責條款,才能導致當事人的責任的減輕或免除。若在責任產生以后,當事人之間通過和解協議而減輕責任,則與達成免責條款是有本質區別的。第三,免責條款旨在免除或限制當事人未來所應負的責任。基于不同的目的,免責條款可以分為兩類:一是限制責任條款,即將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限制在某種范圍內的條款。例如,在合同中規定,賣方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貨款的總額。二是免除責任條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臺上標明“貨物出門,恕不退換”,就屬于免除責任條款。二、合同免責條
·合同押金和違約金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押金和違約金的規定是什么?合同押金和違約金的規定是違約金是合同一方違約時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時預先設定而違約事實發生后據此承擔給付違約金的責任,在性質上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履約保證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為擔保合同的履行,而給付另一方當事人一定的金錢作為債權的擔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在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以設定履約保證金,以擔保合同的履行。履約保證金在性質上是否具備違約金的補償性和懲罰性,目前的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明確的界定。從一般意義上講,履約保證金應該具備補償性。我國《民法典》對違約金的規定強調違約金補償性的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一方面,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是“根據違約情況”確定的,即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估計到一方違約而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而不得約定與原來的損失不相稱的違約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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