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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起訴書如何寫? 遺產繼承起訴書如何寫?一、遺產繼承起訴書如何寫?原告:被告:訴訟請求:請求法院保護婦女合法繼承權,判令二被告返還應由原告合法繼承的全部財產,即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一。全部遺產清單附后。事實與理由:原告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攏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潑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沒有繼承權”為由,剝奪了我的合法繼承權,將原告父親遺留的房屋及其他財產變賣,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給,還多次咒罵原告,并毆打了原告。《民法典》第和條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二款還規定,“兄弟姐妹”同屬一個繼承順序,有平等的繼承權。據此,原告曾多次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及鄉政府協助解決這繼承糾紛,但由于當地封建
·綁架罪故意傷害既遂的判罰是什么? 綁架罪故意傷害既遂的判罰是什么?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二、涉及到綁架罪加重處罰和數罪并罰的情形1、“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后,由于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無論是否得逞,是否造成重傷、死亡的后果,都應當嚴厲懲處,以切實保護公民生命安全。“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是指由于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重傷、死亡的后果。綁架罪應當包括并列的兩種情形:一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而綁架他人的行為,二是綁架他人作為
·開始遺產繼承時間是多長時間? 開始遺產繼承時間是多長時間?開始繼承時間是在被繼承者死亡時就可以開始繼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死亡分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這兩種方式都屬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時間也都應有法律明確規定。(一)自然死亡時間的確定。自然死亡亦稱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絕對消滅。根據司法實踐,確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據是:(1)被繼承人呼吸停止,心臟停止跳動的時間;(2)醫院的死亡證書中記載的死亡時間;(3)戶籍管理登記手冊中記載的死亡時間。(二)公民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宣告公民死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宣告死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公民下落不明須達到法定的期間。在一般情況下,公民須下落不明滿四年才有權提出宣告死亡申請;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請;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
·農村承包地繼承的權利有嗎? 農村承包地繼承的權利有嗎?農村的承包地是沒有權利繼承的;1、家庭承包以“戶”為單位,承包地不屬于個人財產《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也就是說,家庭承包經營權是屬于農戶整個家庭,而不是屬于其中某一個家庭成員,可見其不存在繼承問題。若當一個承包戶下的所有家庭成員都過世,這時候村集體就有權終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2、承包地不能繼承,是對集體利益的保護假若土地承包權可以繼承,那么把戶口遷到城市,甚至國外的家庭子女,同樣也能獲得土地承包權的話,這樣就會造成農村土地外流,會對村集體利益造成損失。3、土地承包權不可繼承,但承包收益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法》第32條有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也就是說,雖然土地承包權不能繼承,但承包收益是屬于承包人的私人財產,可以繼承。二、承包權可以繼承的兩者特殊形式有哪
·債務人法定權利有哪些 債務人法定權利有哪些.jpg"alt="{ArticleTitle}"title="{ArticleTitle}"/>一、未盡贍養義務不應繼承遺產嗎?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也可以繼承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是:(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二、不贍養父母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子女在任何的情況下,都應當贍養父母。
·被繼承人的外孫享有繼承權嗎? 被繼承人的外孫享有繼承權嗎?有繼承權,繼承開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能同時參加遺產繼承,而是依法律規定,有先有后,是分兩個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二、繼承原則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其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均等根據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
·農村承包地繼承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農村承包地繼承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1、遞交訴訟狀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二、農村承包地可以繼承的情形是怎么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也規定了家庭成員可以繼承的
·孕中的胎兒是否有繼承權? 孕中的胎兒是否有繼承權??胎兒(即遺腹子),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他的妻子正懷孕的尚未出百生的子女。?《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依照這一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兒,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應當為該胎兒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所保留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等同于各繼承人所取得的遺產份額的平均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第一項指出:“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遺產時,并不意味著該胎兒此時即已繼承了這份遺產,因為此時胎兒還無權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兒活著出生成為嬰兒時,他才具有權利能力,真正取得遺產。通常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由胎兒的母親代為保管或行使權利。如果胎兒出生
·指定的意定監護人可以繼承房產嗎? 指定的意定監護人可以繼承房產嗎?指定監護人是否可以得到房產就要看實際的情況,只有在遺囑中有特別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監護監督人,是由法院選任、就監護人對監護事務的執行情況定期向法院報告之人。意定被監護人應當是年滿十八周歲、智力水平和精神狀況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對方也就是意定監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監護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意定監護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也可以是與其關系密切的其他人。二、遺囑可以設定意定監護嗎?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意定監護是指具有監護權的監護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行為,而訂立遺囑的時候,是可以設定意定監護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條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
·農村耕地是否可以繼承? 農村耕地是否可以繼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個人只是作為分配土地時必須考慮的人口數量。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時,作為承包方的戶還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發生繼承問題,死者在承包時分配的土地份額由家庭內部其他人繼續承包。?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體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針對“其他方式的承包”,該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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