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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法律常識 |
·看守所拘留能探望人嗎? 看守所拘留能探望人嗎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家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信息。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見律師,不容許見任何人。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審判之前是只能律師會見,家屬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屬朋友可以寫信,但信件的內容全部要經過管他的管教檢查,所以要保證信件內容與案件無關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東西也能收到,但寄的東西不能有金屬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東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鏈、繩子之類的東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會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當場就會拒收。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辦案機關處理。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
·虛假訴訟投訴到哪里進行? 虛假訴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人民檢察院舉報,虛假訴訟是法律名詞,就是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與“惡意訴訟”有相似之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第一條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一)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二)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債務關系和以物抵債協議的;(三)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捏造公司、企業債務或者擔保義務的;(四)捏造知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適用的人員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適用的人員有哪些?(一)審判人員:《高法解釋》第三十二條本章所稱的審判人員,包括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二)檢察人員:《高檢規則》第三十二條本章所稱檢察人員,包括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助理檢察員。(三)偵查人員: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據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采取的有關強制措施,進行案件偵察的工作人員。(四)相關人員:參加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記錄人、書記員、翻譯員、鑒定人、司法警察。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
·遺贈扶養協議的簽訂條件是怎樣的 遺贈扶養協議的簽訂條件是怎樣的一、遺贈扶養協議的簽訂條件是怎樣的遺贈扶養協議須采用書面的形式,是雙方的民事行為且須由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有償的行為,雙方都負有相應對待給付的義務,任何一方享受權利都是以履行相應的義務為對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無償地取得他方的財產。1、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2、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3、遺贈人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4、受遺贈人須為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外的人,且在遺贈人的遺囑生效時生存之人;5、受遺贈人須未喪失受遺贈權;6、遺贈的財產須為遺產,且在遺贈人死亡時執行遺贈為可能和合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婚前財產公證在哪里辦理 婚前財產公證在哪里辦理當地公證處。如果想進行公證是去當地公證處辦理,若雙方沒有準備好相關的資料,通常會拖長公證的時間。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二、這四種情況是沒有必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在婚前擁有的個人財產,并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即使要分割財產,個人婚前財產仍屬于個人。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有的夫妻在結婚前也許并不具備購買新的商品住宅的能力,因此結婚后很有可能會同父母一起居住,或
·勞動合同解除幾種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幾種情形?一、勞動合同解除幾種情形(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
·遇到被強征土地怎么辦2023 遇到被強征土地怎么辦當農民的土地被強征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和當地縣政府反應,如果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的話,就可以和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條規定: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才具有征地權限,而市、縣、鄉等政府都是無權征地的。在農民沒有簽字的情況下,如果對土地進行強制征收的,征收行為是不合法的。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二、哪些情況可以回收農民土地使用權1.兩年以上空閑、倒塌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這類宅基地所占的土地不能確權,已經確權的注銷土地登記,由集體收回,也就是說,你的房子倒塌兩年后,沒有重建和維護,集體應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想繼
·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的條件是什么 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的條件是什么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總體是以強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在孩子撫養權歸屬上,相對而言,男方處于相對被動的一面。在同等條件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二、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這是法官在判決撫養權時往往首先考慮雙方經濟條件。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如果當事人能
·證人什么情況出庭作證? 證人什么情況出庭作證?證人出庭并不是必須的,新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制度予以了強制性規定,因而如若法院要求傳喚證人出庭,則一般其必須出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人民警察就其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定。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
·婚前財產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婚前財產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嗎一、婚前財產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嗎?婚前房產加上老婆名字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時間】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二、婚后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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