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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套牌該怎么辦 車輛被套牌該怎么辦一、車輛被套牌怎么辦?車輛被套牌,最常見的是市民查到自己的車輛在未曾去過的省市、區域、路段、時段有交通違法記錄。更有車主在路上遇見“李鬼”,親自“逮”到套牌車。市民如遇到車輛被套牌應立即前往轄區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報案,具體流程如下:(一)受案假套牌案件各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均可以受理。(二)受案材料報案人因車輛涉嫌被套牌的,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報案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報案人不是機動車所有人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單位法人書面委托書、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2、涉嫌被套牌機動車的行駛證及復印件。3、載明涉嫌被套用機動車基本情況的書面報案材料,包括車輛的違法時間、違法地點、違法行為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車輛涉嫌被套牌的證據材料。
·導致合同終止的條件有哪些 導致合同終止的條件有哪些?一、導致合同終止的條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務人免除債務;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二、合同終止有什么法律后果1、合同終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債權人不得主張合同債權,債務人也不再負合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同時,合同關系的終止,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從權利義務關系也歸于消滅。如抵押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等和主債權一樣也歸于消滅。2、合同終止后,還應清理一切有
·哪些合同權利不能轉讓 哪些合同權利不能轉讓雖然我國相關法律允許當事人將自己的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人,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進行合同轉讓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條件,與此同時法律中海規定了一些不能轉讓的權利。那到底哪些合同權利不能轉讓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哪些合同權利不能轉讓合同轉讓本質是一種交易行為,從鼓勵交易,搞活經濟的角度出發,應當允許大多數的合同權利可以被轉讓。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債權都可以被轉讓。基于社會公共利益以及社會合同相對性的考慮,下列合同債權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有些合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特殊信賴關系而產生的,因此其內容僅針對特定的當事人才具有意義,才符合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這類合同一旦轉讓,將使得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而一般不得轉讓。這類合同通常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合同債權,例如雇傭、委托等合同;以
·運輸合同中承運人有什么權利義務 運輸合同中承運人有什么權利義務一、運輸合同中承運人有什么權利義務(一)承運人的主要權利1、承運人的留置權。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物流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旦承運人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完成運輸義務而托運人或收貨人不支付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可以留置該承運的貨物。留置物屬于擔保物權的一種,其功能在于以被留置物的交換價值來擔保債權的實現,留置權的本意是扣留被運輸的貨物并拒絕交還,來督促托運人或收貨人盡快清償運輸費用。運輸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債權人享有留置權,當然如果貨物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承運人能否行使留置權等問題另有約定的,雙方則遵守此約定。留置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的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留置權人應當妥善保管留置物,否則要承擔民事責任。留
·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怎樣的責任 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怎樣的責任無論針對怎樣的合同,當事人總是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義務的,而這里的義務其實也可以說成是當事人需要履行的一種責任。那就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來講,究竟他們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怎樣的責任(一)托運方責任: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
·保險合同如何解除,怎么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如何解除,怎么解除保險合同一、保險合同如何解除,怎么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的解除,一般分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兩種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當法律規定的事項出現時,保險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依法對保險合同行使解除權。法定解除的事項通常由法律直接規定。但是,不同的主體有不盡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項。對投保人而言,在保險責任開始前,可以對保險合同行使解除權,而在保險責任開始后,法律對投保人的解除權作出了兩種不同的規定:對財產保險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投保人。對人身保險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金應當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保險人按照約定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只有在發生法律規定的解除事項時方有權解除合同。根
·保險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 保險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一、保險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險合同的解除,一般分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兩種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當法律規定的事項出現時,保險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依法對保險合同行使解除權。法定解除的事項通常由法律直接規定。但是,不同的主體有不盡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項。對投保人而言,在保險責任開始前,可以對保險合同行使解除權,而在保險責任開始后,法律對投保人的解除權作出了兩種不同的規定:對財產保險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投保人。對人身保險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金應當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保險人按照約定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只有在發生法律規定的解除事項時方有權解除合同。(2)
·誰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誰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一、誰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險合同關系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保險合同當事人依法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同解除,一般由有解除權的一方向他方作出意思表示,使已經成立的保險合同歸于消滅。如同其他民商事合同一樣,保險合同的解除權權當屬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根據《保險法》第2條和第10條的規定,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保險人和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并非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依法并不享有保險合同的解除權。二、怎樣行使保險合同解除權對于投保人和保險人來說,保險合同的解除,均屬于其權利,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如何行使保險合同的解除權呢?根據《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關系,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對合同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承諾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一方不得
·勞動合同能否約定違約金? 當前,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支付明顯過高的違約金,變相剝奪了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能否約定違約金呢?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勞動合同能否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指的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違反了勞動合同中其他有關約定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但部分用人單位濫用違約金條款,侵害了勞動者自主擇業權。為防止此類侵權行為的發生,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服務期以及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二、勞動合同如何約定違約金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
·違約金是否必須要按合同給 違約金是否必須要按合同給一、違約金是否必須要按合同給一般認為,現行民法典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于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于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民法典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并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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