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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合同未定違約金怎么辦 一般在合同未定違約金怎么辦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也就是說,即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標準,該標準如果與實際損失有差異,訴訟過程中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調整。二、合同未約定可以主張違約金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
·工廠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工廠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怎么賠償?一、工廠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工廠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1、繼續履行合同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2)勞動者有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3)用人單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和條件。2、支付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二、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
·當事人在二審要求分割財產可以嗎? 一審判決離婚,當事人在二審要求分割財產可以嗎?可以的,一審未分割財產上訴至二審時,二審一般會認為一審漏判,需要撤銷一審判決,并發回重審。如果當事人提出了調查財產的請求,一審法院沒有進行調查,或者沒有查清財產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就此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如果二審法院經過調查有尚未查清的財產的,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發回重審。?離婚案件中,一審法院應當查清夫妻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并依法進行分割。二審時發現雙方尚有新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原審法院尚未查清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審未分割財產上訴至二審時,二審一般會認為一審漏判,需要撤銷一審判決,并發回重審。如果當事人提出了調查財產的請求,一審法院沒有進行調查,或者沒有查清財產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就此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如果二審法院經過調查有尚未查清的財產的,可以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到哪里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到哪里開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到哪里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門開具的,到工商部門開具股東出資證明需要材料: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2、委托書(蓋紅章,最好帶著公章去);3、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股東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補足出資、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第28條第2款、《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第1款、第19條第2款規定,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補足出資,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股東以訴訟時效為由對出資義務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限制股東權利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6條、第17條的相關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
·一、住房的二房東有權漲房租嗎? 一、住房的二房東有權漲房租嗎?有權的,這是根據租房合同來約定的,如果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禁止漲房抄租,則房東漲房租為違法行為。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條款。第二十條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二、房屋如何轉租?合法的轉租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2、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
·二房東房屋轉租合同提取公積金可以嗎 二房東房屋轉租合同提取公積金可以嗎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買房裝修或者是購房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租房者提取租房公積金租房的,只要能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繳納票據便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從而減輕租金壓力,但對提取的額度會有一定的限制。二、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戶)。(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臺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
·一、二手房過戶完多久領證? 一、二手房過戶完多久領證?二手房辦理過戶手續,雙方當事人遞交材料證件提交過戶申請之后,房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可以辦理完畢新的房產證。以下是二手房過戶辦理流程,買賣雙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第一步:簽約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銷售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第二步:核查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第三步:交稅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
·二房東詐騙該怎么處罰? 二房東詐騙該怎么處罰?二房東詐騙該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詐騙罪立案量刑的標準是怎樣的?(一)詐騙價值6000元不滿10萬元(電信詐騙3000元不滿3萬元)為“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二)詐騙價值10萬元(電信詐騙3萬元)不滿50萬元為“數額巨大”,或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三)詐騙價值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
·一、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哪幾個? 一、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哪幾個?1、限制人身自由。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對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對人處于醉酒、精神病發作等狀態,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對人對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對他人構成威脅。二是行政相對人意欲自殺,非管制不能保護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對人存在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預防或救護。我國相關立法規定了多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護性約束、立即拘留、強制扣留、強制搜查、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現場管制、強行驅散等。2、處置財物。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過程中,可以對相關財物依法進行處置,涉及所有權的4項權能,即行政機關可以對相關財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在實踐中,行政機關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處置財物具體表現為對查封、扣押、凍結、使用、處分以及對財物的使用進行限制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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