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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傷二級怎么判對方不諒解應該怎樣處罰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行兇者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雙方未能達成諒解協調,法院會依法判決。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哪個嚴重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都是屬于同一種犯罪行為,本身不存在哪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依據犯罪情節確定哪一個嚴重。這兩種行為故意內容不同。民事欺詐行為的當事人采取欺騙方法,旨在使相對人產生錯誤認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為,然后通過雙方履行該法律行為謀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實質是牟利,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合同詐騙罪雖然客觀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但行為人并沒有承擔約定民事義務的誠意,而是只想使對方履行那個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單方義務”,直接非法占有對方財物。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合同詐騙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故意內容,而民事欺詐則是通過雙方履約來間接獲取非法財產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
·緩刑考驗期滿后才發現有新罪怎么辦? 緩刑考驗期滿后才發現有新罪怎么辦?緩刑考驗期滿后才發現有新罪按照累犯來處理,根據《刑法》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第69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二、哪些人能適用緩刑判斷一個犯罪人能否使用緩
·假釋在考驗期后犯新罪怎么辦 一、假釋在考驗期后犯新罪怎么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數罪并罰。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刑法》第八十六條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第七十一條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
·對方尋釁滋事被打輕傷二級怎么判刑 對方尋釁滋事被打輕傷二級怎么判刑?對方尋釁滋事被打成輕傷二級的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方也有責任的話可以從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有意傷害罪】有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喪命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使人重傷導致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二、尋釁滋事的量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三、尋釁滋事的立案標準
·故意殺人罪造成重傷怎么判刑 故意殺人罪造成重傷怎么判刑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情節較輕的情形主要包括:(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2)義憤殺人。(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之殺害。(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綜上可知,故意殺人致人重傷,在沒有較輕情節的情況下,一般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具有較輕的情節,則按照規定是對行為人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認定故意殺人罪情節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而為得逞的狀態嗎?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而為得逞的狀態嗎?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而為得逞的狀態嗎?犯罪未遂是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而為得逞的狀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構成犯罪未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分子已著手實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相關法律知識: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應當具備質和量兩個方面的特征:(1)從質上說,只有那些違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從量上說,那些違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須達到足以阻礙犯罪分子繼續實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輕微
·被騙2500元立案有用嗎 被騙2500元立案有用嗎被騙2500元,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報警是有用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立案偵查,可以幫助受害人追回損失,同時可以依法對詐騙分子進行嚴懲。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二、詐騙怎樣處罰的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
·被詐騙報警做了筆錄算立案嗎? 被詐騙報警做了筆錄算立案嗎?被詐騙報警做了筆錄不算立案,般公安部門會出具立案通知單,收到立案通知單才可以確定立案。《立案決定書》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決定立案偵查時制作使用的決定類法律文書。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二、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志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志,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一種職權。相關法律知識《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根據這一規定,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是怎么規定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是怎么規定的一、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規定:“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都是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8條規定:“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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