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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法律常識 |
·一、關于醉駕的法律意見是什么? 一、關于醉駕的法律意見是什么?酒后駕駛: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二、相關知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
·一般工傷賠償追償權有嗎? 一般工傷賠償追償權有嗎?雇主對雇員的人身安全負有保護責任,雇員在為其工作中受傷,雇主應按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雇員對雇傭關系以外的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第三人即侵權人享有賠償請求權,雇主在代位清償后即享有追償權。勞動關系中的用人單位一方應當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金,發生工傷后,勞動者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可向直接侵權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即勞動者可同時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民事賠償請求權。《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是否可以追償的關鍵是如何認定勞動者用工單位和工保險機構三者之間的關系。如果認定其為行政合同關系。對于行政合同一般認為其既適用行政法又是適用民法,那么適用民法是否意味著其有民事法律關
·被判定為工傷十級賠償多錢? 被判定為工傷十級賠償多錢?被判定為工傷十級賠償7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這主要是因為工作性的傷害所帶來的傷殘等級的鑒定,如果沒有這種傷殘等級的話,他還是需要進行一定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的相關賠償的,這是法律當中所明文規定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
·一、駕駛員醉駕無事故怎么提車? 一、駕駛員醉駕無事故怎么提車?1、醉駕扣車在接受完行政處罰以后可以將車提回來。交通部門會通知家屬提車的。扣車是用來檢定車輛性能的,檢定完畢就得放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3、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4、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二、醉駕要判刑嗎?《刑法》第一百三
·一、涉嫌醉駕證據不足的案件怎么處理? 一、涉嫌醉駕證據不足的案件怎么處理?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搜集和運用進行。根據法律規定,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二、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三、法律依據:
·犯罪構成要件要素可以分為幾種? 通說認為,犯罪構成是刑法規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具備的一切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的整體。一、犯罪構成要件要素可以分為幾種?具體構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選擇要件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可以將犯罪構成要件分為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或犯罪構成的具體要件與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根據犯罪構成要件在認定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將犯罪構成要件區分為具體構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選擇要件。具體要件具體要件是指法律規定的認定某一具體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事實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體的,其構成要件都是不一樣的,盜竊罪不同于詐騙罪、故意殺人罪不同于故意傷害罪,就在于他們有法律規定的具體要件。例如故意殺人罪,必須具備侵害人的生命權、出于殺人的故意、實施了殺人行為這些具體的構成要件才能構成。從刑法對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看,有詳有略。對于那
·夫妻離婚后祖父母有探視權嗎 夫妻離婚后祖父母有探視權嗎?祖父母沒有探視權,我國新《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按照《婚姻法》規定,“父或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實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權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探望權是子女父母雙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親屬,爺爺奶奶沒有直接的探視權。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只有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權利。爺爺奶奶探望孫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撫養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允許下進行,如果在不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探望孩子則侵犯了監護人的監護權。二、婚姻法撫養權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
·商標無效后繼續使用的后果會不會存在違法? 商標無效后繼續使用的后果會不會存在違法?會存在違法的情形;已經注冊的商標,在有效期內會被無效有以下程序:1持有人主動申請撤銷2他人提出注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3他人提出注冊商標名稱已成為行業通用名稱的撤銷申請4他人認為注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提出無效宣告請求5利害關系人認為注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在注冊5年以內可以提出無效宣告請求6商標局認為注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商標局可以主動直接撤銷你所謂的使用是作為注冊商標(?)使用,還是作為非注冊商標(TM)使用。如果作為注冊商標使用的話,那么你的使用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屬于假冒注冊商標,并有潛在的侵權風險。如果作為非注
·民間借款借條怎么寫才好? 民間借款借條怎么寫才好?民間借款借條應該寫清楚一些具體的金額和日期必須要簡潔的明了,不能夠使用一些模棱兩可的語言和文字,當然了,一般借條的話它都是存在著一些利息規定的,所以這個利息的話也需要約定清楚,直接的寫入借條當中。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么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
·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法律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法律條款是怎么規定的?一)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二)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關于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造成10-30萬元以上損失的,可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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