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熱心律師
|
| |
許村鎮婚姻家庭律師 婚姻┊遺產┊房產┊子女┊物權┊財產... |
|
許村鎮公司經濟律師 公司┊合同┊債務┊金融┊投資┊建筑... | |
| 誠邀加盟 |
許村鎮民事權益律師 借貸┊勞動┊交通┊維權┊醫療┊賠償... |
|
許村鎮刑事辯護律師 會見┊取保候審┊出庭辯護┊緩刑┊減刑... | |
| 誠邀加盟 |
許村鎮知識產權律師 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竟業限制... |
|
許村鎮積極律師 社區參與活躍┊熱心幫助他人... |
|
誠邀加盟 |
海寧法律常識 |
·離婚前財產轉移給父母可以嗎? 離婚前財產轉移給父母可以嗎離婚財產不可以轉移給父母,因為這涉嫌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稅,是違法行為。即使轉移了也可以追回。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相關的具體情況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
·犯罪構成的要素分類依據是什么? 犯罪構成的要素分類依據是什么?一、犯罪構成的要素分類依據是什么?犯罪構成的要素分類依據是刑法中具體法律條文的規定,絕大多數構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條文表面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根據刑法條文之間的相互關系、刑法條文對相關要素的描述所確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要素。就一些具體犯罪而言,由于眾所周知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刑法并沒有將所有的構成要件要素完整地規定下來,而是需要法官在適用過程中進行補充。例如,根據通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就是盜竊罪的不成文的主觀的構成要件要素。二、犯罪故意和犯罪過失的種類分別是什么(一)犯罪故意的種類是什么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認識因素: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明知自已行為的內容與危害性質、明知會發
·一、工作10年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一、工作10年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1、“工作十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按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算,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從建立勞動關系開始每個月2倍工資的賠償。2、“沒有雙休”,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如果沒有支付,可以要求賠償金。如果是休息日安排上班卻沒有安排補休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沒有任何保險”,是已經違法了,如果是沒有買五險一金的話,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法律依據如下: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1)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
·一,飯店沒有營業執照的店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一,飯店沒有營業執照的店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有欠條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
·案件受理后移送管轄到哪里? 案件受理后移送管轄到哪里?移送管轄通常發生在同級人民法院之間,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移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這是對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隨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備上述三個條件
·中國法律終身監禁是多少年? 中國法律終身監禁是多少年?終身監禁屬于無期的,是對貪污、受賄行為,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緩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不得減刑、假釋的刑罰執行措施。終身監禁具有較長時間隔離罪犯的功能,可以更好保護社會。但長期監禁給罪犯精神、肉體都帶來較大損害。因此在西方國家關于終身監禁的存廢一直存在爭論。終身監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監禁刑的一種。即把犯罪人監禁終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罰。適用于較嚴重犯罪。理論上罪犯需在監獄被關押終身,但實踐中通常被假釋、減刑或赦免。二、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司法解釋中對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實施貪污、受賄行為,罪行極其嚴重,根據修正前刑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不能體現罪刑相適應原則,而根據修正后刑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
·律師庭前會議需要準備什么? 庭前會議律師需要做的準備主要有了解案情,認真閱卷,對卷宗進行全面分析,從卷宗當中找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意見,精心制作庭審辯護提綱,做好庭前預測,增強庭審抗辯能力。庭前會議本來就是在開庭之前的一種基本準備工作,專業的律師都知道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律師庭前會議需要準備什么?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律師庭前會議需要準備什么?鑒于庭前會議通常不讓被告人參加,律師在會見時應當向被告人了解清楚對案件管轄、回避、排除非法證據、證人或鑒定人出庭等問題的意見,防止違背被告人意見的事情發生,有條件的最好在召開庭前會議之前征求一下被告人的意見,必要時,建議法院讓被告人出席庭前會議。二、適用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判人員可以召開庭前會議:(一)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排
·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規定是怎樣的? 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規定是怎樣的?一、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規定是怎樣的?根據規定若是犯罪未遂此時會受到的刑事處罰是比較輕的,認定犯罪未遂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實行行為的著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著手是實行行為的起點。應該從主客觀統一的意義上把握著手:主觀上,行為人實行犯罪的意志已經通過客觀的實行行為開始表現出來;客觀上,行為人已經開始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著手的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反映了著手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為認定著手實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標準。著手實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著手實行犯罪的行為已經同直接客體發生了接觸,或者說已經逼近了直接客體。如拿刀對準被害人。②著手實行犯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獲得緩刑?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獲得緩刑?一、交通致人死亡如何獲得緩刑?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雖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但只要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刑罰中規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種情況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種情況是
·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過失傷害罪的量刑分別是什么 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過失傷害罪的量刑分別是什么一、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過失傷害罪的量刑分別是什么?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