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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出版合同無效的后果有哪些? 圖書出版合同無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規定了兩個條文。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于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財產有以下兩種形式: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
·夫妻如果離婚有損害賠償嗎 夫妻離婚有損害賠償嗎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
·行政不作為構成要件是哪些? 行政不作為構成要件有哪些?一是申請要件-行政相對人向行政主體提出了實施一定行為的合法申請。按照行政主體能否主動作出行政行為標準,行政行為可分為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和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兩類。對照《行政復議條例》第九條第(四)、(五)、(六)項和《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八)、(九)、(十)項規定的可以申請復議的三類行政不作為案件看,可以發現,除可以申請復議的行政不作為案件的種類得到擴展外,另一個細微變化是:《復議條例》第九條第(六)項單純規定,“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可以申請復議;而《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十)項則強化規定,“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障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可以申請復議。可以發現,立法者在此突出了“申請”這一前提條件。再從《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八)、(九)、(十)項的三項規定來看,可以申請復議
·一、服刑人員出獄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服刑人員出獄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服刑人員出獄后離婚財產的分割按照男女平等原則以及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進行。1、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2、如果法院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就會判決離婚;3、法律依據: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2)《
·勞動糾紛訴訟連帶偷稅漏稅到哪個部門舉報 勞動糾紛訴訟連帶偷稅漏稅到哪個部門舉報1、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于國稅地稅管轄范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稅款屬于哪個稅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范圍是: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務違法行為。2、舉報可以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盡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稅務違法事實證據。涉稅舉報要提供的證據,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等等等,原件復印件均可。偷稅罪的犯罪構成所謂犯罪構成,它是指刑法所規定的,符合犯罪概念基本特征構成犯罪所必須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總和。具體來說,是指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
·人民檢察院批捕時的聽證是怎樣的 一、人民檢察院批捕時的聽證是怎樣的(1)根據執法調查人員處罰建議,確定屬于適用聽證程序范圍;(2)向當事人發出《聽證告知書》,征詢是否要求聽證。要求聽證的,應在執法機關告知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3)確定聽證會時間、地點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當事人;(4)舉行聽證會;(5)有調查取證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處罰建議;(6)由聽證主持人詢問當事人、證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并出示有關證據和材料;(7)由當事人或其委托人進行答辯;(8)由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調查取證人員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9)由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陳述;(10)由主持人征詢各方面最后意見;(11)當聽證記錄交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審核后簽字或蓋章;(12)由主持人向執法機關負責人匯報聽證情況,提交聽證記錄,執法機關應按
·名譽權損害認定的形式有哪些? 名譽權損害認定的形式有哪些?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于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毀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于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仍然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情節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等而使損害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賠償的情況有哪些?我們通常認為婚姻過錯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誠的義務,對導致夫妻離婚具有直接過錯的一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法院考慮的因素僅是子女權益和女方權益,不涉及過錯或無過錯的因素。也就是說,在共同財產分割中不考慮引起離婚的個人責任,而是采取離婚重大過錯賠償原則,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這里的重大過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幾種情況。如果雙方都存在過錯,則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二、夫妻離婚怎么分割房子?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
·一、最高院父母出資購房一定是個人房產嗎? 一、最高院父母出資購房一定是個人房產嗎?1、父母出資購房不一定是飛人房產,婚后購房父母出首付,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雙方還貸,該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該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購房出資時,如果出資為借貸,應明確告知夫妻另一方,此為夫妻共同債務,并保留配偶一方認可出資為借貸的證據;如果出資為贈與,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予以明確??偠灾?購房的資金是一個大數目,不管是父母出資也好,個人出資貸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應該立一個協議或者字據,避免以后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或者糾紛,造成更大的損失。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
·專利,不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這一說法是否正確 專利,不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這一說法是否正確專利,不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這一說法是正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6條規定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等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在專利法中,這種關系集中體現為職工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問題,即職工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問題。原則上,這一問題的解決應當遵從“合同優于法律”的原則,即有關發明創造成果權歸屬問題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來解決。二、職務發明的類型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1、一類是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下列三種情況:(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有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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