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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區別是怎樣的? 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區別是怎樣的在審判實務中,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是兩個極易混淆的概念。兩者的相同點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實際上兩者有非常明顯的區別: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訟主體只能訴針對原告的起訴;駁回訴訟請求訴訟主體可以針對原告的起訴,也可以針對被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3、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采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是對實體意義上訴權的確認,采用判決形式。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交稅嗎?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交稅嗎(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二、協商支付經濟補償職工能否反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就經濟補償問題簽訂協議,并已按協議約定的數額領取經濟補償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
·計件工資制加班怎么算? 計件工資制加班怎么算1、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在完成計件定額后,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企業也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2、勞動定額標準應當合法。我國《勞動法》第37條規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36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二、補休還要付加班費嗎?《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后,企業
·誹謗罪與侵犯名譽權的區別有哪些? 誹謗罪與侵犯名譽權的區別有哪些?1、主體不同。侵害名譽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誹謗罪的犯罪主體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2、主觀方面的區別。侵害名譽權的主觀過錯,故意、過失均可構成。誹謗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3、行為方式不同。構成誹謗罪的行為方式,一般是比較嚴重的,因此不再被認為是普通的侵害名譽權的方式;4、危害后果不同。誹謗罪的危害結果,是對社會構成了較為嚴重的危害。侵害名譽權的行為雖然也對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還遠未達到這樣的程度。二、誹謗是否構成誹謗罪的界限區分誹謗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誹謗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于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
·訴訟時效延長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二、與債務人對賬并簽章確認記住對賬要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對賬的過程(郵件來往等)。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四、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追加擔保,并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五、找第三方證明曾催討債務找第三方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該證據并非直接證據,故建議和其他證據結合使用。六、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
·分公司和總公司簽訂技術合同合法嗎? 分公司和總公司簽訂技術合同合法嗎?不合法,分公司簽訂合同的能力取決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資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因此只有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一般認為無效,由此產生的財產責任,分公司有財產能力的應自行承擔,沒有財產能力的由總公司承擔。二、注冊分公司需要哪些資料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營
·公司開除員工不用補償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司開除員工不用補償的情形包括什么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需支付加付補償金的情形《勞動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
·申請法律援助要什么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要什么條件在現實情況中,會出現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某些原因而沒有聘請律師,為了保障他們的獲得辯護的權利,法律規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訴訟規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制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三)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四)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二、法律援助的對象有哪些根據有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我國公民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
·搶劫罪與招搖撞騙的區別有哪些? 搶劫罪與招搖撞騙的區別有哪些?一、搶劫罪與招搖撞騙的區別有哪些?(1)侵害的客體不同。(2)行為手段不同。(3)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5)犯罪目的的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本罪。二、搶劫罪的法律法規(1)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
·公租房拆遷中,戶口在內的人都可以得到補償嗎? 一、公租房拆遷中,戶口在內的人都可以得到補償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房拆遷時并不是有戶口就有拆遷補償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權,才能獲得房屋拆遷補償款,如果沒有所有權的,只能獲得安置補償。 公租房拆遷補償標準是,第一給公租房的所有人補償房屋補助費用,這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的。第二要補償安置費用和搬遷費用,這也是與房屋的建筑面積有關,按每平方米多少錢計算的,同時如果逾期的話還要減少。第三,還要補償公租房在停產停業期間所遭受的損失。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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