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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退休后誤工費有嗎? 交通事故退休后誤工費有嗎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還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實際收入損失進行賠償。誤工費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傷害,耽誤工作而形成的財產損失。誤工損失是一種間接損失,賠償誤工費是對受害人的損害進行法律上的補救。即受害人因受傷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獲得勞動報酬而形成的損失。賠償受害人誤工損失體現了民法侵權法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原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
·離婚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離婚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新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自2018年起,我國《婚姻法》頒布了關于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具體的認定標準,其中夫妻共同債務的一個認定原則就是要“共債共簽”,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是夫妻共同簽署才能認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負債務是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當然,如果是單方所負的債務,但是事后另一方認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上述規定還有一個例外情況,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債務,但是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債務數額也是在合理范圍之內的,那么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二、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1、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連帶清償責任后,可以在約定財產的范圍內行使追償權。2、夫妻雙方實行法定財產制的,應當首先用共同財產清償。具體清償順序如下:(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
·行人請勿通行防高空墜物的措施有哪些 行人請勿通行防高空墜物的措施有哪些1、關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志,注意查看繞行。2、盡量走內街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筑路段,盡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3、刮風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來,高空墜物致人傷亡的案例不斷見諸報端,該類頑疾的久治不愈拷問著城市管理,也拷問著立法部門,事后賠償、追責問題能否妥善處理也給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帶來不小挑戰。在一些居民樓尤其是老舊小區的陽臺,堆砌雜物、盆栽,甚至懸掛拖把等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些空調外掛機上都堆有放著隨時有墜落風險的雜物。這些安全隱患隨時都可能轉化為一起傷人事件。記者粗略梳理相關報道發現,2017年6月以來,僅媒體公開報道的重慶高空墜物事件就多達數十起。由高空拋擲物或墜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
·土地行政處罰類型有哪些? 土地行政處罰類型有哪些?土地行政處罰類型有哪些?土地行政處罰的種類有以下五種:1、罰款;2、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3、責令退還非常占用的土地;4、沒收違法所得;5、責令限期改正、治理。土地行政處罰管轄第五條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由土地、礦產資源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但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條省級、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復雜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其管轄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第七條國土資源部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其管轄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權管轄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的案件:(一)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立案調查而不予立案調查的;(二)案情復雜,情節惡劣,有重大影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怎樣認定的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怎樣認定的1、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條件。《解釋》中“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情節輕微,或負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人員傷亡、無重大財產損失等,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這種情況下,行為人若主觀上認為后果嚴重,自己已構成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應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因為刑法僅處罰那些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對于客觀上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或威脅的行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處罰。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和離職日期為同一天嗎? 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和離職日期為同一天嗎?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和離職日期一般都是同一天。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
·中國人可以在德國注冊商標嗎? 一、中國人可以在德國注冊商標嗎?可以的。根據德國商標法,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商業者、或自然人。申請所需文件:1、商標圖樣。2、商品和服務清單。3、外國申請人還需提供原屬國商標注冊證副本,對給予德國公民特權的互惠國家公民無需認證。二、注冊德國商標的流程是怎樣的?申請人向德國申請商標注冊,委托專業公司代理到德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在我們收到申請文件后,我們會及時轉如交有關部門。申請人一般在6周之內收到答復文件、受理日和受理號。商標申請在法定的必經程序非常順利的情況,一般約需6-9個月。如果需要加急辦理(3-6個月),則另需繳納加急費用。若該商標申請在審查程序中出現商標局核發補正通知、審查意見的情況,或者進入特別程序,即出現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后遭他人異議或
·關于勞動合同期限分類有哪些內容? 關于勞動合同期限分類有哪些內容?根據本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合同法較《勞動法》
·民事訴訟申請筆跡鑒定如何鑒定 民事訴訟申請筆跡鑒定如何鑒定以目前我們國家的技術,兩三年之內的差異的筆跡的時間判定很難判定出來的。如果硬是要去申請筆跡的時間判定,也能夠跟二審的主審法官溝通,主審法官認可了就能夠判定了,不過判定費是比較高的,你最好是衡量一下的訴訟標的和花費之后再決定可否進行筆跡的時間判定。第一,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僅要就自己提出的主張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證明,還應當對自己所提供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負責。本案中,原告方提供的欠條本身并不能證明其與被告有聯系,只有被告認可欠條是自己所出具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欠條是被告所出具的,人民法院才能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在這一債權債務關系不能認定的情況下,應由原告方繼續舉證,即由原告提出鑒定申請,而不應由被告提出鑒定申請。當然被告對原告提出的鑒定申請,負有協助鑒定的義務,應如實提供自己的筆跡。如果被告拒
·一、遺囑執行人的分類? 一、遺囑執行人的分類有哪些我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又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沒有資格作遺囑執行人,則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地點的基層組織作為遺囑執行人。綜上所述,遺囑執行人分為三種:1、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2、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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