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熱心律師
|
| |
昌邑婚姻家庭律師 婚姻┊遺產┊房產┊子女┊物權┊財產... |
|
昌邑公司經濟律師 公司┊合同┊債務┊金融┊投資┊建筑... | |
| 誠邀加盟 |
昌邑民事權益律師 借貸┊勞動┊交通┊維權┊醫療┊賠償... |
|
昌邑刑事辯護律師 會見┊取保候審┊出庭辯護┊緩刑┊減刑... | |
| 誠邀加盟 |
昌邑知識產權律師 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竟業限制... |
|
昌邑積極律師 社區參與活躍┊熱心幫助他人... |
|
誠邀加盟 |
昌邑法律常識 |
·合同違約條款需要負法律責任么 合同違約條款需要負法律責任么一、合同責任合同責任是指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合同附隨義務或違反《民法典》規定的義務而產生的責任。二.合同違約條款需要負法律責任么合同生效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雙方約定的義務將轉化成法律規定的義務,當事人必須像遵守法律一樣遵守合同義務,違反合同義務就是違反法律。有的學者認為這種合同義務的履行是合同之債的第一次給付義務,當合同之債不履行時,則發生合同之債的第二次給付義務,實際上就是違約責任的承擔。違約責任,亦叫實際違約責任,是指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這里的“不履行”既包括全部不履行,亦包括部分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既指主合同義務,也指從合同義務。實際違約責任始終圍繞著“合同約定義務”展開,可以說“合同約定義務”的是否適當履行則關系著實際違約責任的是否發生。當合同生效后,雙
·有限合伙企業清算怎么進行 有限合伙企業清算怎么進行一、有限合伙企業清算怎么進行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人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組職權,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公司法律的有關規定。二、有限合伙企業清算主體有限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不是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
·嚴格責任有哪些 嚴格責任有哪些特點一、嚴格責任概念嚴格責任是指當加害人對受害人造成明顯的損失時,即使加害人已經盡到一般人的合理注意義務,也應當對損害負責。在中國民法學界,常常將其與無過錯責任等同。至近現代,嚴格責任已被作為一項責任標準確立。它適用于所有人對動物的責任、產品責任等等。嚴格責任與過錯責任一樣,是一種責任標準,但是它對行為人的注意程度的要求遠遠高于過錯責任的要求。過錯責任只需要盡到一般人的注意就可以證明自己無責任。但是嚴格責任則不能因此而免責。從英美國家規定的免責事由看,嚴格責任實際上是介于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之間的責任形態。它類似于過錯推定責任,即推定加害人對造成的損害有過錯,但是允許加害人自己提出反證證明損害是因為受害人過錯、第三人過錯或者自然原因等引起的。嚴格責任保持了法律責任的教育、懲罰、預防功能,同時也彌補了當事人的損失。二、嚴格責任簡介嚴
·違約責任的要件是什么,違約責任有哪些違約形態 違約責任的要件是什么,違約責任有哪些違約形態一、違約責任的要件是什么1、違約行為的主體是合同當事人。合同具有相對性,違反合同的行為只能是合同當事人的行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為導致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對于合同對方來說只能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實施了違約行為,第三人的行為不構成違約。2、違約行為是一種客觀的違反合同的行為。違約行為的認定以當事人的行為是否在客觀上與約定的行為或者合同義務相符合為標準,而不管行為人的主觀狀態如何。3、違約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合同對方的債權。因違約行為的發生,使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從而侵害了債權。二、違約責任的違約形態1、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在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中,債務人喪失工作能力,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為標的物的合同中,該特定物毀損滅失,構成
·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領取離婚證的程序是什么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此時都需要當事人按照國家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然后領取對應的證書。其中辦理離婚手續領取的當然就是離婚證。那么這個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自愿離婚的雙方,不用再苦等1個月的審查期,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時,可以當場領到離婚證。根據1994年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二、離婚證領取的程序離婚證領取程序: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3、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4、詢
·違約金賠了合同還要履行嗎 違約金賠了合同還要履行嗎一、什么是違約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二、違約金賠了合同還要履行嗎對于遲延履行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守約方仍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對于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后,不需要再繼續履行合同。三、與違約金相關的法律規定《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
·旅游合同違約金規定 旅游合同違約金規定一、旅游合同違約金的規定違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后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但是,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于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超過損失金額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請求調低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同樣的,如果違約金約定過低(低于實際損失的30%),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調高違約金數額。二、旅游合同的違約責任由于我國現行《合同法》的分則中,沒有關于旅游合同的規定,對于這類問題的處理,不同地區法院的法官判案時也出現諸多差異,有的判決甚至根本違反了公平正義的目標。筆者認為,對旅游合同的違約責任承擔問題應作具體分析。旅游合同違約依法主體不同可分為旅游者的違約與旅行社的違約,旅游合同違約大多為旅行社的違約,只有少數為旅游者的違約。(一)旅
·破產清算不夠支付工資怎么辦? 破產清算不夠支付工資怎么辦?企業一般都是在經營不善的時候,資金周轉不過來的時候,面臨破產,到了這種尷尬的境地,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算結果不夠支付員工工資是很正常的情況,那么這時候該怎么辦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破產清算不夠支付工資的相關資料,詳細請閱讀下文。一、破產清算不夠支付工資怎么辦公司倒閉,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之后,員工工資將優先支付。即公司財產變賣之后,優先支付員工工資。如果變賣之后的款項仍不能路額支付員工工資,將由政府財政列支。二、公司破產清償順序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簽訂居間合同后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簽訂居間合同后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一、簽訂居間合同后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違反協議的相關約定,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肯定是要支付違約和中介公司的傭金的,因為中介公司作為居間方,沒有存在過錯,買賣雙方傭金的支付都應該由違約方承擔。消費者通過中介買賣二手房,通常要簽訂如下三類合同:第一類是居間合同,一般情況下,居間合同在整個交易中最真實、最有效;第二類是買賣合同,即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第三類是輔助合同,包括擔保合同、貸款合同、評估合同等等。其中居間合同就約定了買賣雙方與中介方的責任關系。二、居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居間人的權利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委托人的義務,其權利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1、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報酬請求權是居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準,國家有限制規
·申請破產保護程序 申請破產保護程序一、申請破產保護程序1、破產的申請: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2、破產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并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3、破產的和解協議: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在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就延期償還和減免債務問題達成協議,中止破產程序的一種方法。4、破產的宣告: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5、破產的清算:公司法規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