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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再審審理期限有多長 一、刑事訴訟再審審理期限有多長當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期限:兩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再審新證據作為一種證據形式,原則上應當適用舉證時限的規定?!度舾梢幎ā穼υ賹徯伦C據的提出時間明確為“應當在申請再審時提出”。相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言,該規定無疑有其積極作用。但是,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涉及的問題并非如此簡單,還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一)申請再審當事人的舉證時限對于申請當事人關于再審新證據的
·尋釁滋事罪最輕怎么判? 一、尋釁滋事罪最輕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二、尋釁滋事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尋釁滋事罪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人實施尋釁滋事的行為時,客觀上也可能表現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特征,這種行為和以暴力威脅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搶劫罪看起來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實際上,它們存在著諸多區別。主要表現在:1、尋釁滋事罪的行為人主觀上不僅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還有逞強好勝和通過強拿硬要這種手段來填
·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有哪些情形屬于嚴重一、非法行醫有哪些情形屬于嚴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行醫“情節嚴重”:(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二、非法行醫罪該如何認定1、本罪與醫療事故罪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后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于:(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后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2
·延遲交房 延遲交房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比例是什么?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比例是什么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如何確定繼承份額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規定: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
·虐待罪的處罰措施有哪些 虐待罪的處罰措施有哪些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長期受虐待逐漸造成身體的嚴重損傷或導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長期虐待而自殺造成死亡或重傷,行為人是故意的實施虐待行為,而過失地引起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其虐待行為和重傷、死亡后果之間具備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根據本條規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案件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范圍,因此,對這類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檢察機關也應提起公訴。二、虐待罪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據立法規定和實踐經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虐待罪與非罪的界限:1、從情節是否惡劣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主要標志。根據本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只有情節惡劣的,才構成犯罪。虐待行為一般,情節較輕的,如一、
·一、離婚青春損失費可以賠償嗎? 一、離婚青春損失費可以賠償嗎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并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不必要再為青春損失費的問題而憂慮。二、青春損失費是一種精神損害賠償嗎?既然法律中并沒有規定需要對青春做出損失賠償,但是如果青春損失是精神損失的一種類型,青春損失費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損失費的名義立足了呢?通過對專業律師的咨詢得知,青春損失費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疇,原因有如下幾點: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的范圍是:一、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二、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三、侵害死者人格權
·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并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才會予以判離。法院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不在一處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權利、不過夫妻性生活。當然以上事實要用證據證實,或對方承認。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賃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個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說清,法院也不好認定為分居。(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況下,很難說清分居是不是因為感情不和。比如當事人一方在國外,4年未歸,一方在國內;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離婚的一方萬千可以說是因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問題導致分居的,這會對法院認定帶來障礙。因此,必須收集其他相關證據是的法院確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離。當然實踐中,這是困難的。
·最新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 最新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一、最新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第二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
·什么是遺產稅? 什么是遺產稅?我國目前并未開征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因此并沒有遺產稅的規定。根據征收遺產稅的國家相關立法可知:遺產稅其實是一種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征收的稅,它和其他稅一樣有自己的起征點、稅率、征收標準等。房產遺產稅按課征的方式不同可具體劃分為總遺產稅、分遺產稅和總分遺產稅三種。(1)總遺產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后遺留的財產總額綜合進行課征。規定有起征點,一般采用累進稅率,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系和繼承的個人情況。(2)分遺產稅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分別進行課征??紤]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系和繼承人的實際負擔能力,采用累進稅率。(3)總分遺產稅是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先征收總遺產稅,在對繼承人所得的繼承份額征收分遺產稅。兩稅合征,互補長短。二、遺產法定繼承的情形《民法典》(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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