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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的有哪幾種 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的有哪些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途
·訴前保全多個財產需要擔保嗎? 訴前保全多個財產需要擔保嗎?需要擔保,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提供擔保。1、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按照訴前財產保全標的金額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決定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2、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的起訴后,發現所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將案件和財產保全申請費一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二、財產保全的范圍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民事訴訟法》第10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節嗎?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節嗎初犯、偶犯并不必然是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酌定情節是根據刑事政策和審判實踐經驗,在量刑時可予酌情考慮的因素。盡管酌定情節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但是從審判實踐特別是從倍受贊譽的江蘇省高級法院在全國率先正式出臺《量刑指導規則》來看,酌定的量刑情節一般包括犯罪對象、犯罪手段、犯罪時間、地點、犯罪動機、起因、犯罪前的一貫表現、犯罪后的態度、退贓和賠償情況等,此中也并無初犯、偶犯的規定。能與初犯、偶犯相近似的就是犯罪前的一貫表現,但犯罪前的一貫表現與初犯、偶犯明顯是兩個互不周延的概念,初犯、偶犯的犯罪前一貫表現不一定就好,犯罪前表現不好的也有可能是初犯、偶犯。如果不結合其他情節綜合考慮,僅僅以“初犯”、“偶犯”為從寬處罰的酌定情節,不僅于法無據,而且有失法律的嚴肅性,甚至會導致放縱犯罪后果的發生。因此,不應將初犯、偶犯作為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二、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如何算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如何算根據我國《著作權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對權利人進行賠償。賠償數額包括權利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和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后者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還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后果等情節綜合確定。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應當準許。其賠償應按下列標準計算: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數額;2、權利人的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3、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應該如何賠償?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應該如何賠償?機動車肇事逃逸的,由交強險賠償,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逃逸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二、法律依據
·外派工傷船員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外派工傷船員的退休待遇是什么?工傷退休人員待遇和退休人員工資待遇不一樣,按人身損害賠償。退休人員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由雇傭單位按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本人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為五至六級的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
·有哪些行為屬于肇事逃逸? 有哪些行為屬于肇事逃逸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二、交通肇事逃逸后的處罰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
·酒店無故辭退員工去勞動局怎么解決? 酒店無故辭退員工去勞動局怎么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
·預備犯罪的處罰原則是怎樣的 預備犯罪的處罰原則是怎樣的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簡記從、減、免)。顯然,預備犯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由于預備犯還沒有著手實行犯罪,沒有造成犯罪結果,其社會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會危害性,故對于預備犯,可以從寬處罰。“可以”是授權性法律規范的表達方式,具有允許、許可的意思,但同時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傾向性意見。這兒,刑法雖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也是法定的,一般情況下司法機關必須這樣為之。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如行為人準備實行特別嚴重的犯罪、手段特別惡劣時,也可以不予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故也是法律所規定“可以”應有之義。)至于究竟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應當對犯罪預備的整個案件進行綜合考察后來決定。二、犯罪預備的成立條件是什么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
·口頭主張權利能否中斷訴訟時效? 口頭主張權利能否中斷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但是實踐中發生這一爭議的時候,主張已經提出口頭要求的一方在對方否認的情況下是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的,也就是說,如果對方否認,那么這個口頭提出要求的情況是很難被證明的。根據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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