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律師推薦
|
熱心律師
|
| |
肥西婚姻家庭律師 婚姻┊遺產┊房產┊子女┊物權┊財產... |
|
肥西公司經濟律師 公司┊合同┊債務┊金融┊投資┊建筑... | |
| 誠邀加盟 |
肥西民事權益律師 借貸┊勞動┊交通┊維權┊醫療┊賠償... |
|
肥西刑事辯護律師 會見┊取保候審┊出庭辯護┊緩刑┊減刑... | |
| 誠邀加盟 |
肥西知識產權律師 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竟業限制... |
|
肥西積極律師 社區參與活躍┊熱心幫助他人... |
|
誠邀加盟 |
肥西法律常識 |
·法定解除合同關系的條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關系的條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唧w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可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如供貨方甲公司(生產性企業)因天災造成生產線全部毀損,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毀損可以視情況確定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災也可能導致不能如期履行。(2)預期違約。履行期尚未屆滿,債務人明示或默示毀約,這種行為被稱
·非法拘禁他人多長時間構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在沒有合法的程序下,對他人人身進行限制的行為。那您知道非法拘禁他人多長時間構成犯罪嗎?如果不構成犯罪,僅僅是一般違法行為的話,對行為人的處罰就可能比較輕。下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長時間構成犯罪非法拘禁是一種持續行為,該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于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身體自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理論界也認識不一。有的學者認為,時間持續的長短原則上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影響量刑。但時間過短、瞬間性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則難以認定為本罪。有的學者則認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一旦實施,不論是瞬間性的還是持續性的,都可以構成非法拘禁罪。但在審判實踐中,非法拘禁時間的長短是不能不認真考慮的,如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
·誹謗通常是通過言語或文字的形式,來對他人的人身進行侮辱,實踐 誹謗通常是通過言語或文字的形式,來對他人的人身進行侮辱,實踐中,可能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害,同時也會帶來精神方面的損失,甚至還有可能構成犯罪。其實也不是所有的誹謗行為都構成犯罪,那到底哪些行為會構成誹謗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哪些行為會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1、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3、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二、
·包庇罪該如何認定,怎么區分包庇罪和窩藏罪 包庇罪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犯罪,但很多人因為不了解包庇會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卻不知道。今天就為您講講包庇罪該如何認定,同時帶來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區別,幫助各位深入了解包庇犯罪。一、包庇罪該如何認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關于包庇罪的認定主要從已下幾個要點來講:(一)本罪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窩藏、包庇行為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為人事前與犯罪人通謀,商定待犯罪人實行犯罪后予以窩藏、包庇的,則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刑法第310條第2款規定,犯窩藏、包庇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窩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應以共同犯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流程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流程(一)、申請登記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2、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法定的證件;3、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4、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二)、審查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三)、登記結婚1、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一、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最長期限: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二、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若是租賃合同中未有續簽的規定,原則上雙方都可以選擇不續簽,一般是沒有什么補償的;若是合同中有續簽的規定,一方不按合同約定續簽的話,另一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的。三、注意事項1、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2、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盜伐林木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盜伐林木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盜伐林木罪的表現形式有: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的林木的;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經營管理的國家、集體所有的林木的;3、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林木的;4、違反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核發的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采伐國家、集體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經營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5、國有企事業單位擅自采伐其他單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6、集體組織擅自采伐國家或其他集體組織所有的林木,數額巨大的。決定盜伐的性質,不僅在于非經合法批準而秘密砍伐,而且還在于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犯了國家、集體或個人對林木的所有權。二、盜伐林木罪規定《刑法》第345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合同到期單位不讓辭職應該怎么辦 離職是勞動關系終止的常見方式,然而常常有勞動者遇到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但是單位不放人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不知所措,沒有有效的方法使自己成功解除勞動關系,那么合同到期單位不讓辭職應該怎么辦呢,怎么做才能成功解除勞動關系,將在下文中進行詳細描述,請您往下閱讀。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系解除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第一種解除方式。勞動法第三十七條指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指出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應該怎么做 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事實勞動關系后必須要做的一件事,而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保護勞動者的一種必要方式,但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一直是許多勞動者心中的困惑,比如: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應該怎么做呢?那么,將在下文中進行詳細描述,請您往下閱讀。一、勞動合同怎么簽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指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
·撤銷權的行使不得超過3年,那么行使條件和方式有哪些? 撤銷權的行使不得超過3年,那么行使條件和方式有哪些?一、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有哪些?根據債務人處分財產有償與否,分為兩種情況。債務人無償處分其財產的,只須具備客觀要件即可行使撤銷權。而債務人有償處分其財產的,須同時具備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1、客觀要件(1)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為,即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行為。(2)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且發生于債權有效成立之后。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若發生于債權有效成立之前,債權人當然不能撤銷。同時,如果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是無效或可撤銷的行為,也就不必由債權人申請撤銷了。(3)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有害于債權,即減少了作為債務人債務履行擔保的一般財產從而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對債務人有償處分其財產情形,債權人行使
|
|